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雪榕生物: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奉贤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7-12-29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奉贤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精神,对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奉贤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本次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杨
勇萍先生、张帆女士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上海农商银行奉贤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勇萍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解决了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
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在本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
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项关联
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韦   烨             孙占刚              刘   浩


                                                      2017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