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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榕生物:关于控股股东减持通过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5-04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1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通过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杨勇萍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 日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杨勇萍先生的通知,由于信托计划即将到期且不得展期,考虑
到半年度报告窗口期买卖股份的限制,故控股股东杨勇萍先生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4 月 26 日及 5 月 2 日分别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通过“西
藏信托-莱沃 2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 1.77%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信托计划持股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杨勇萍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
值的认同,其通过“西藏信托-莱沃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公
司股份4,036,805股。具体详见2017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公司控股股东杨勇萍先生
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

    2018 年 4 月 4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已发行股份
228,5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7,426,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共计
转增 205,695,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434,245,000 股。本方案已
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实施完毕。 因此,杨勇萍先生通过“西藏信托-莱沃 20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由 4,036,805 折算为 7,669,930 股。
    二、股份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控股股东杨勇萍先生通过“西藏信托-莱沃 20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增持的公司股份;
    2、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系统方式减持;
    3、减持数量、比例及减持价格: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元/股)

                           2018年4月11日
 西藏信托-     集中竞价                       12.23     2,946,615     0.68%
                           -2018年4月20日
 莱沃20号集
                           2018年4月24日
 合资金信托    集中竞价                       11.82      606,340      0.14%
                           -2018年4月26日
 计划
               大宗交易     2018年5月2日      11.58     4,116,974     0.95%

                          合计                          7,669,929     1.77%

    注:2018年4月11日-2018年4月20日减持均价、减持数量为折算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后的均价、数量。

    4、减持时间:2018年4月11日-2018年5月2日;
    5、减持后所持股份情况:减持后,杨勇萍先生不再通过“西藏信托-莱沃
2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
    6、减持原因:由于信托计划即将到期且不得展期,考虑到半年度报告窗口
期买卖股份的限制,所以减持此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它有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股份为控股股东杨勇萍先生从二级市场通过信托计划增持的
公司股份,不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杨勇萍先生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已履行了所作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
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后,控股股东杨勇萍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171,085,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39.4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