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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榕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8-05-21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4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司股东余荣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7 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7),余荣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945,00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2.23%,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4,191,750 股,
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83%,即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15%。(若减持
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
应调整)。其中,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2018 年 4 月 4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已发行股份
228,5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7,426,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共计
转增 205,695,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434,245,000 股。本方案已
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实施完毕。鉴于此,余荣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53,095,504
股,其减持计划中有关减持数量亦将做相应的调整,即余荣琳先生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7,964,325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83%,即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
份的 15%。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接到股东余荣琳先生的书面通知,其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2018 年 5 月 18 日期间及 2018 年 5 月 17 日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
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截至 2018 年 5 月 18 日,余荣琳先生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 5,454,615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1.26%,减持数量已过半且减持比例
达到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4月23日-
             集中竞价                        11.68          4,154,615       0.96
 余荣琳                     5月18日

             大宗交易       5月17日          10.23          1,300,000       0.30

                          合计                              5,454,615       1.26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股份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余荣琳
             53,095,504           12.23              47,640,889          10.97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股东余荣琳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10.97%,仍为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
    3、余荣琳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本次减持数量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
    4、余荣琳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
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余荣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