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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榕生物:关于子公司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18-096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的议案》,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对子公司部分
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本次非流动资产处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事项的概述
    自公司缩减毕节生产基地香菇规模以来,香菇经营情况大幅改善,管理层结
合积累的经验,考虑到目前的宏观经济及行业产能情况,进一步扩大香菇种植规
模的经营难度较大,因而计划继续对香菇项目采用目前的小规模种植的策略。管
理层梳理了所有与香菇经营相关的非流动资产的使用情况,决定对菇种更替、改
造过程中原计划为了扩产而暂时待调整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以优化公司资产
结构,提高公司资产的经济效益。
    该部分处置的非流动资产原值合计约为人民币5,800万元,累计计提折旧合
计约为人民币2,100万元,净值合计约为人民币3,700万元。
    公司初步预计上述非流动资产处置将减少公司2018年净利润不超过人民币
3,700万元。
    二、非流动资产处置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该批非流动资产处置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的经济
效益,降低未来公司的经营负担,符合公司生产结构调节的需要,对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非流动资
产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部分非流动资产的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非流动资产报废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部分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部分非流动资产的处置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能够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
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