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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榕生物: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6-04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0-063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9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19 年年末总股本 429,239,9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51,508,79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
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
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由于自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布后至权益分派申请期间,公司完成

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170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259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29,239,925 股增加至 441,829,925 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分配方
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
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因 此 , 公 司 2019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调 整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441,829,9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658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4922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年度不送红股,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316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658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83                        杨勇萍

         2       01*****622                        诸焕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 2020 年 6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
萍先生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人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5.56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高丰路 999 号
    咨询联系人:顾永康、茅丽华
    咨询电话:021-37198681
    传真电话:021-3719889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