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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榕生物:关于雪榕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2020-12-30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0-178
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雪榕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2、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3、转股价格:11.89元/股
    4、转股期限:2021年1月4日至2026年6月23日
    5、转股股份来源: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行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34号文核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公开发行了5,850,000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5,000,000.00元,扣除承销
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10,600,000.00元和其它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588,198.52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811,801.48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0827595_B03号《验证报告》。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8,5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637号”文同意,公司58,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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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7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雪榕转债”,债券代码“12305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上海雪榕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的有关规定,“雪榕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
之日(2020年7月2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1月4日)起至可转换
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年6月2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
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数量:585.00万张;
    (二)发行规模:58,500.00万元;
    (三)票面金额:100元/张;
    (四)债券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7%、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
年2.5%、第六年3.0%;
    (五)债券期限:2020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
    (六)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7月2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1月4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
期日(2026年6月2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七)转股价格:11.89元/股;
    (八)转股来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雪榕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具
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单位为“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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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
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
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
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
的可转债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债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
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深交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雪榕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
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可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
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雪榕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
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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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债券发行首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
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
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
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承担。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情况

    (一)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1.89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
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
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

    (二)最新转股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雪榕转债”的转股价格未作过调整,最新转股价格为11.89
元/股。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
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
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
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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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
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
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
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
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
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
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四)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
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5
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
算。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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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
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
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
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
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
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
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
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
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七、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
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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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雪榕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询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募集说明书》。
    咨询部门: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37198681
    邮箱地址:xrtz@xuerong.com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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