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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建春)2021-04-10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在任职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
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0年度,本人自任职以来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共三次,没
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
为出席应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自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了一次股
东大会,本人列席了一次。
    自任职以来,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
议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及决策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
有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自任职以来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
意见。
       时间               会议                     议案                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创业板向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9 日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    同意
                       第八次会议
                                     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
2020 年 12 月 29 日                                                     同意
                       第十次会议    案》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自任职以来作为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0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0年度,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6次,本人任
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过提名委员会会议。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0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本人
任职期间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 1 次会议,督促审计工作进展,审议 2021 年
审计部工作计划。
     3、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2020 年度,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
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过战略委员会会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
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
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
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五、培训与学习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
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
   六、其他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未发生有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况。
   2021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
责、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
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特此报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建春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