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烨)2021-04-10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在任职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
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0年度,本人在职期间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共二十五次,
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代为出席应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共召开了十次股东大会,
本人列席了五次。
2020年度,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
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及决策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
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时间 会议 议案 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调减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
2020 年 1 月 6 日 同意
第三十七次会议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议
案》
2、《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
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
议案》
4、《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
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和相关
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修
订稿)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1 日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第三十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0 日 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三次 同意
第四十二次会议
修订稿)的议案》
1、《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 日 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同意
第四十四次会议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告(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议案》 同意
第四十五次会议
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董事薪酬的
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届董事会 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15 日 同意
第四十六次会议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 1、《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第四十七次会议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上市的议案》 同意
第四十九次会议
3、《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第三届董事会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14 日 同意
第五十次会议 3、《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关于拟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
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
第三届董事会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2020 年 8 月 7 日 同意
第五十一次会议 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
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第一次会议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
1、《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
2020 年 9 月 1 日 同意
第二次会议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拟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
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2 日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同意
第五次会议
目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 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7 日 同意
第六次会议 5、《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2020 年 9 月 30 日)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8、《关于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
-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2020 年 11 月 4 日 同意
第七次会议 告(2020 年 10 月 31 日)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创业板向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9 日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 同意
第八次会议
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
2020 年 12 月 29 日 同意
第十次会议 案》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0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0年度,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6次,本人亲
自出席了该6次会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0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4次,本人亲自出席了该4次会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
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
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
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五、培训与学习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
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
六、其他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未发生有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况。
2021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
责、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
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特此报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韦烨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