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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10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
总数 442,029,9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 元(含
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按照分配比例(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
相应调整。
    2、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300511;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以下简称“可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内,公司将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83                        杨勇萍

         2       01*****622                        诸焕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7 日至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履行相应程序后调整并及时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11.89 元/股调整为 11.7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雪榕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1)。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 1487 号
    咨询联系人:顾永康、茅丽华
    咨询电话:021-37198681
    传真电话:021-3719889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