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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1-06-12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
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10 元/股调整为 3.98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
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
准。
       3、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3 日,数量为 1,259 万股。
       5、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22 元/股调整为 4.1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
予对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1 日,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11 日,数量为 20 万股。
       7、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
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10 元/股调整为 3.98 元/股;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
166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372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同时,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因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
定期内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 4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9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二、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由及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需对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P=P0-V=4.10 元-0.12 元=3.98 元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经过上述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10 元/股调整 3.98 元/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
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授予价格的调整因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方法及调整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
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
予价格调整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10元/股调整
为3.98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雪榕
生物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本次解锁及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
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首
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
注销的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
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