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1-08-02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9
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人数 4 人,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19 万股,占回购前
公司总股本 442,101,472 股的 0.04%,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之和,截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止,公司已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回购价款人
民币 758,996.52 元;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3、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雪榕转债”的转
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 11.77 元/股。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
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
准。
3、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3 日,数量为 1,259 万股。
5、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22 元/股调整为 4.1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
予对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1 日,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11 日,数量为 20 万股。
7、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由 4.10 元/股调整为 3.98 元/股;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 166 名激励对象
合计持有的 372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同时,董事会同意公
司对因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内离职而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 4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9 万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
8、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以
上 4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9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 3.9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首次授予对象中的董欣、林宪朋、盖瑶、朱立亚共
4 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上述 4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共计 19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合计 19 万股,占回购前
公司总股本 442,101,472 股的 0.04%;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故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
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3.9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截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止,公司已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 758,996.52 元。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0827595_B01 号《验资报告》。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股) (%)
126,178,520 28.54 0 190,000 125,988,520 28.51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17,108,520 26.49 0 0 117,108,520 26.50
高管锁定股
9,070,000 2.05 0 190,000 8,880,000 2.01
股权激励限售股
315,922,952 71.46 0 0 315,922,952 71.4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42,101,472 100.00 0 190,000 441,911,472 100.00
三、总股本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雪榕转债,债券代码:123056)于 2021 年 1 月 4 日进入
转股期,上表中“本次变动前”采用截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的股本结构,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回购注销
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影响
根据《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发行条款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
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
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注销情况,“雪榕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适用于上述
增发新股或配股公式,计算过程如下:
P0=11.77 元/股,
A=3.98 元/股,k=-190,000/ 442,101,472=-0.0430%,
P1=(P0+A×k)(1+k)=11.77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鉴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
算,“雪榕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 11.77 元/股。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