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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杨勇萍及银万华奕1号)2023-04-28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雪榕生物
股票代码:30051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杨勇萍
通讯地址:上海市卢湾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星光国际广场 3 幢
2011 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世纪城三宏国际大厦 24 层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 2023 年 4 月 28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雪榕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雪榕生物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通过西藏信托-莱沃 20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 4,036,805 股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

    2、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至 2018 年 5 月 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

方式将上述股份 7,669,930 股(包含资本公积金转增部分)减持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减持通过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3、于 2019 年 7 月 1 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 38,000,000 股公司股

份过户给深圳市云图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与战略投资者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
2019-04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51)。

    4、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协

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了 26,486,050 股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

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杨勇萍)》,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24),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5、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增持 100.74 万股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豁免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承诺暨现任总经理拟承接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8),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总经

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 22,100,000 股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1-1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银万华奕 1 号)》,于


                                     3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协

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雪榕生物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6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6

附表: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雪榕生物    指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
银万华奕 1 号               指
                                 奕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杨勇萍、银万华奕 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杨勇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银万华奕 1 号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6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杨勇萍
    1、姓名:杨勇萍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件号码:320111196904******
    5、住所:上海市卢湾区******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产品基本情况

    1、名称:银万华奕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编号:SGC383

    5、产品类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星光国际广场 3 幢 2011 室

    3、法定代表人:杜飞磊

    4、注册资本:200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563036808D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期限:2010 年 11 月 15 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9、主要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世纪城三宏国际大厦 24 层
                                    7
    10、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情况说明

    深圳银万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88%                控股公司

              丁奕琪                    5%                 公司高管

               钱湲                     5%                  自然人

               黄霞                     2%                 公司高管

    (三)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杨勇萍先生认购了其作为唯一受益人的银万华奕 1 号,

并与银万华奕 1 号签署《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银万华奕 1 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2,100,000 股,同

时与银万华奕 1 号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上述内部协议转让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雪榕生物外,未有持有境内或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公司 2020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于 2022 年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因素,导致其持股数
量减少、持股比例降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银万华奕 1 号计划通过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15,000,000 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
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
披露义务人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其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除此之外,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根据自身实
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33,085,500 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0.1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为 126,341,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12%。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信息披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露义务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的              股数            占总股本的
  人                                           (股)         比例(%)             (股)            比例(%)
            持有股份                          110,985,500              25.12      107,606,850                 21.39

杨勇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71,375               2.53        80,705,137                16.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99,814,125              22.59        26,901,713                     5.35

            持有股份                           22,100,000               5.00        18,734,600                     3.72
银万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100,000                   0       18,734,600                     3.72
奕1号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133,085,500               30.12      126,341,450                 25.12
         注 1:上表中比例计算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计算权益变动前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时,以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总股本 441,918,691 股为基数。
         注 3:计算权益变动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时,以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总股本 503,044,448 股为基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变动后合计持     变动时公司    变动后合计持
  权益变动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比例(%)            备注
                                    股数量(股)     总股本(股) 股比例(%)

                                                                                                      一致行动人之间内
2021 年 11 月 15 日      协议转让    133,085,500     441,918,691     30.115382            -
                                                                                                          部转让


2021 年 12 月 15 日      集中竞价    132,741,500     441,918,691     30.037539        -0.077842          主动减持



2021 年 12 月 16 日      集中竞价    130,377,500     441,918,691     29.502599        -0.534930          主动减持




                                                        10
2021 年 12 月 17 日   集中竞价        129,465,050   441,918,691   29.296125   -0.206475      主动减持



2021 年 12 月 28 日   被动稀释        129,465,050   441,922,935   29.295843   -0.000281     可转债转股



2022 年 1 月 10 日    集中竞价        129,450,050   441,922,935   29.292449   -0.003394      主动减持



2022 年 1 月 14 日    集中竞价        128,699,450   441,922,935   29.122600   -0.169849      主动减持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2022 年 3 月 21 日    被动稀释        128,699,450   507,600,151   25.354494   -3.768106
                                                                                             股份上市


2022 年 7 月 22 日    集中竞价        129,150,450   507,600,268   25.443338   0.088844    可转债转股、增持



2022 年 7 月 25 日    集中竞价        129,706,850   507,600,268   25.552951   0.109614         增持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2022 年 7 月 27 日    被动增加        129,706,850   503,044,268   25.784381   0.231429
                                                                                                票



2022 年 8 月 26 日    被动稀释        129,706,850   503,044,448   25.784372   -0.000009     可转债转股




2023 年 4 月 28 日    集中竞价        126,341,450   503,044,448   25.115365   -0.669006      主动减持



                                 合计权益变动比例                             -5.000016          -

         注:上表中比例计算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杨勇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7,606,8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9%,其中已质押股份 4,500,000 股,占其直
         接持有股份的 4.18%,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不含高管锁定股限售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
         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11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杨勇萍)》、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银万华奕 1 号)》。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16 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委
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杨勇萍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杨勇萍先生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节相关内容。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杨勇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最近 3 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杨勇萍先生最近 3 年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杨勇萍先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相关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不存在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
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12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通过深交所以
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义务人                                           (元/股)        (股)         (%)
  杨勇萍             -                -                -                -             -

银万华奕 1                     2023 年 4 月
               集中竞价                              7.738        3,365,400        0.669006
    号                             28 日

                           合计                                   3,365,400        0.669006
    注 1:计算减持比例时,以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总股本 503,044,448 股为基数。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杨勇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 1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3 年 4 月 28 日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金管理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 1487 号雪榕生物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人:顾永康、茅丽华
3、电话:021-37198681




                                 1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 1487 号
                     份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雪榕生物               股票代码       30051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                          信息披露义
                     杨勇萍                                上海市卢湾区******
称                                          务人一住所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务人二(基金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
称                   金(基金管理人:浙     管理人)的住   星光国际广场 3 幢 2011 室
                     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     所
                     有限公司)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动人
                     变化  
                                            信息披露义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务人是否为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上市公司实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东
                                            际控制人       一致行动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
选)                 定                                                           继 承
                                 赠与                
                     其他     (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33,085,5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30.12%
行股份比例




                                       17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持股数量: 126,341,450 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 -6,744,050 股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比例: -5.00%
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 25.12%


                       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方式:因减持公司股份、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于 2022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年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因素,导致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降
及方式
                       低。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其他         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是       □          否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18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杨勇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 1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3 年 4 月 28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