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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07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6 月 6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
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全资子公司杭州中亚科创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
见
     经审查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杭州中亚科创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亚科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亚科创”)拟向汇丰银行杭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1,500 万元,期限为四年,
授信种类为保函。中亚科创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日常运营的需要,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全资子公司杭州中亚科创投资
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刘东红


                                     靳   明


                                     陆幼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