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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亚股份: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核查意见2019-04-26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中亚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中亚股份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8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7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0.91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70,571.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4,085.25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66,486.0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156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18 年底,募投项目建设已投入资
金 33,642.68 万元,预计于 2019 年 5 月底前完成募投项目建设。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情况

    1、管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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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主要是尚未实际支付的募集资金,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4.5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证券
公司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2)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
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4)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银行、证券、信托等公司发行的安全性
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4、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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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
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
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
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及投资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
(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4.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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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理及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
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及投资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
(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4.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及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
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同时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议案》
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4、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中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瑞银证券认真核查了公
司最近期间财务情况、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针对
中亚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4.5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及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

                                       4
用》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
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中亚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及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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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杨艳萍



                                顾

                      许 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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