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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专项意见(2019年4月24日)2019-04-26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专项意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研究、核查,对于公司 2018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主要系公司预计的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
照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
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
况。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没
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专项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玉生


                                      靳   明


                                      陆幼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