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019年5月17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 规定,公司监事会就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 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主体变更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实施主体变更是根据公司经营及投资管理需要进行的,没有改 变对外投资的其他内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主体变更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签字页) 监事会成员(签名): 周强华 胡西安 施高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