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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亚股份: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9-06-12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杭州中亚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中亚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
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1、本次增资完成后,麦杰思物联网的股权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有利于麦杰
思物联网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
    2、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麦杰思物联网 51%的股权,为麦杰思物联网的
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3、公司本次对麦杰思物联网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审
议结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刘玉生


                                               靳   明


                                               陆幼江



                                                     2019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