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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2-14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 年 2 月 13 日)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该次会议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与该次会议
有关的相关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
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1、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公司补充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控股股
东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
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有利于补充公司短期流动资金需求,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借款
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
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刘玉生


                                      靳   明


                                      陆幼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