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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亚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19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单独计票。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
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发布的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11 日(周一)。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学院北路 398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史中伟因工作安排原因未能出席,经公司半数
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史正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87,330,63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9.38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87,330,53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9.38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8,528,5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6.86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8,528,4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6.86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
决议:

议案 1.00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330,6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2.00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330,6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3.00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330,6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4.00 《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330,6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5.00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330,5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28,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6.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330,6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28,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7.00 《2020 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330,5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28,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8.00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
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330,6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28,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9.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330,5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330,5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11.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330,5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中亚股份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