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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亚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20-08-28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0年8月26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
定,公司监事会就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
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
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
向,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
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关于重新预计 2020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重新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平等互利、等
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
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重新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签字页)


监事会成员(签名):


周强华                     胡西安                   施高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