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说明鉴证报告2021-01-01
目 录
一、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说明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说明…………………第 3—5 页
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0〕10545 号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股份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关于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
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亚股份公司管理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附件材料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中亚股份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的
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中亚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亚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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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亚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
况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亚股份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的募
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本霞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曹 毅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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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的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82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3,37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91 元,共计募集资金 70,571.25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931.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7,640.2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瑞银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前期已支付的承
销保荐费 100.00 万元和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054.25 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6,486.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5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41,445.56 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70.56 万元,收到理财产品收益 5,942.42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1,353.4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12,853.42 万元,未到
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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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潭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凤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湖墅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潭支行
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东机械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潭支行 3301040160004918648 8,159,142.47 瑞东机械公司账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潭支行 3301040160003030312 120,375,063.45 本公司账户
小 计 128,534,205.92
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共注销 3 个募集资金专户
金融机构 银行账号 注销账户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湖墅支行 8110801012700045593 2019 年 6 月 26 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33050161672700000041 2019 年 6 月 24 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凤起支行 571907533210806 2019 年 6 月 26 日
三、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结余募集资金 投资收益/利息收
序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总额 累计已投入金额 结余合计
金额 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 新型智能包装机械产业化项目 36,210.00 20,105.42 16,104.58 6,312.98 31,3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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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型瓶装无菌灌装设备产业化项目 16,466.00 10,249.86 6,216.14
3 研发技术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 5,810.00 3,090.28 2,719.72
4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8,000.00 8,000.00
小 计 66,486.00 41,445.56 25,040.44 6,312.98 31,353.42
四、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包括:
1. 公司“新型智能包装机械产业化项目”、“新型瓶装无菌灌装设备产业化项目”、“研
发技术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3 个项目已建设完毕,已投入的资金满足项目实现产业化目
标的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认为无需继续投入后续募集资金,
导致募集资金出现一定节余;
2. 公司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
资金。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控制采购成本,有效节约了开
支。通过多次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及商务谈判等多种过程控制措施,有效的降低了投资成
本。
3. 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产生
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五、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本公司募投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相关项目结项后的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经营活动。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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