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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亚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2021-01-22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
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监事会核查
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在公司内部张榜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
示,公示期自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1日止,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
司员工、股东等与激励计划相关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
反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监事会并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
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