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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亚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02-07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年2月9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数量:96.10万股,占授予登记前公司股本总额
273,540,000股的比例为0.35%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74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43人
    5、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
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3、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 年 1 月
27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 月 27 日作为授
予日,向 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5.83 元/股,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
    6、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以及公司 2020 年年度及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同意对预留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
由 5.83 元/股调整为 5.74 元/股;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43 人,涉及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97.50 万股,
授予价格为 5.7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
       2、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5.74 元/股。
       3、授予人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 43 人。
       4、授予数量:96.10 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计划公
                                                                占预留授予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告日股本总
                                                                总量的比例
                                                    (万股)                        额的比例
  1        卢志锋             财务总监                5.00         5.13%            0.02%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
                                                        92.50     94.87%           0.34%
                 (42 人)
                   合计                                 97.50     100.00%          0.3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上述 43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 12 月 25 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示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日)》中确定的人员。
       7、限制性股票时间安排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股权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25%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8、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4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10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20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30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4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
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
格。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
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解除限售期内
考核结果若为优秀或良好则可以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若为不合格则取消当期
解除限售份额,具体如下: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N)      100%          10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
准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

     三、激励对象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的过程中,上述激励对象中 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40 万股,故
公司本次实际向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96.10 万股限制性股票。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登记情况与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情况一致。

     四、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22]22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 月 16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
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3,540,000.00 元,实收
股本为人民币 273,540,000.00 元。根据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贵公司申请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1,000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961,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274,501,000.00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2 年 1 月 16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收到 43 名激励对象
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伍佰伍拾壹万陆仟壹佰肆拾元整
(5,516,140.00)。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玖拾陆万壹仟元整(961,000.00),计
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4,555,140.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3,540,000.00 元,
   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273,540,000.00 元,已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05 号)。截至 2022 年 1 月 16 日止,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74,501,000.00 元 , 累 计 实 收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274,501,000.00 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4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期为2022年2月9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6,397,253    20.62%         + 961,000         57,358,253     20.9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17,142,747    79.38%             0             217,142,747    79.10%
三、股份总数          273,540,000    100.00%        + 961,000         274,501,000   100.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73,540,000 股增加
   至 274,501,000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04,040,044 股,占本次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 38.0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后,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变,其持股比例变化至 37.90%。
        公司实际控制人史中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621,256 股,通过杭州沛元投资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262,425 股,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占本次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 31.0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史
   中伟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变,其持股比例变化至 30.92%。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满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483,908 股,通过杭州沛元投资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575,617 股,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占本次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 24.88%。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徐
满花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变,其持股比例变化至 24.79%。
    公司实际控制人史正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766,892 股,通过杭州沛元投资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202,002 股,通过杭州富派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40,017 股,通过杭州高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 1,389,908 股,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
总股本的 7.38%。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史正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变,
其持股比例变化至 7.36%。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九、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274,501,000 股摊薄计算,
2020 年度每股收益为 0.1610 元。

    十、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自查,作为激励对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十一、备查文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22 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