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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亚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靳明2022-04-23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工作中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靳明,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上市公司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兼任浙江美大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瀚镪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上任职不影响对公司事务的独立性判断。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12次董事会、3次战略决策委员会、6次
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
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所有议
案均未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本人赞成所有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没
有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在程序上合法合规,董事会对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均履行了合法、合规的审批程序。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听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
关事项的介绍,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了解。此外,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
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凭借自己的
专业知识及时给予合理化建议。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
划是按照公平、自愿原则制定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年1月11日,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021年4月26日,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0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1年8月9日,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
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1年4月26日,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度董事长
薪酬方案》和《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两项方案依据
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有利
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4月26日,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聘任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
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其责任和义务。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年4月26日,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0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以2021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273,540,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10,941,600.0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
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
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战略规划相匹配。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
有效内部控制。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七)对外投资情况

   2021 年 1 月 27 日,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全资子公
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中亚瑞程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使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空间得到进一步提高,符合公
司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有助于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中亚瑞程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
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 年 7 月 29 日,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对
其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增资可以提升 Magex SRL
公司的资本实力,从而提高其研发能力、运营能力,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推进海外业
务的发展,提高无人零售设备的市场占有率。本次增资后,公司仍间接持有
Magex SRL 公司 100%股权,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整体战
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2021 年 8 月 24 日,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放弃控股子公
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水机器人本次增资可增强资金
实力,获取技术支持,有利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工作。公司本次放弃对中水机器人
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 年 8 月 24 日,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投
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中亚瑞程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使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空间得到进一步提高,符合公司持
续发展的战略需求,有助于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提
升公司经济效益。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中亚瑞程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
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要求,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做了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切
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3次战略决策委员会、6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和4次提名委员会。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
满足了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本人就《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关于调整 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关联方资金
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部
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
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度董事长薪酬方
案》、《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选
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关于选举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及召集人》、《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全资
子公司对其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
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等共发表33份独立意见。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保持与管理层的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业务发
展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等相关事项,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 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    靳明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