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868,75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3165%;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7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2年5月9日(星期一)。
3、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3人。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事宜,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
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3、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 年 1 月
27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 月 27 日作为授
予日,向 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5.83 元/股,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
6、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以及公司 2020 年年度及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同意对预留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
由 5.83 元/股调整为 5.74 元/股;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43 人,涉及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97.50 万股,
授予价格为 5.7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96.1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 5.74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9 日。
8、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王辉、李平生、高建华 3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调整为 5.74 元/股。同意按照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
励对象共 83 人,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868,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65%。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日为2021年1月27日,上市日为2021年3月18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2年3月17日届满。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达成情况
解除限售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条件。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4768 号),
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 公司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896,767.38 元。根据天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 3268 号),公司
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作为计算依据。 股东的净利润为 115,284,667.14 元,剔除本次
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为
123,314,042.14 元,实际达成的净利润增长率
为 326.74%,高于业绩考核要求,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83 名激励对象中,80 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优秀”,3 名
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良好”,当期
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根 打分标准系数(N)均为 100%.
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
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解除限售期内考核结果若为优秀或良好则可
以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若为不合格则取消
当期解除限售份额,具体如下:
合 不合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格 格
标准系数
100% 100% 80% 0%
(N)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
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N)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综上所述,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83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83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
868,75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9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68,75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165%;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277%。
3、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3 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 可上市流通 剩余未解除限
序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售的限制性股 的股票数量 售的限制性股
号
股) 票数量(万股) (万股) 票数量(万股)
1 史正 董事、总裁 60.00 15.00 45.00
3.75
吉永 董事、总工 1.25
2 20.00 5.00 15.00
林 程师
金卫 董事、副总
3 20.00 5.00 1.25 15.00
东 裁
董事、副总
4 徐韧 20.00 5.00 1.25 15.00
裁
5 王影 副总裁 5.00 1.25 0.3125 3.75
董事会秘
6 朱峥 书、证券事 5.00 1.25 0.3125 3.75
务代表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
7 217.50 54.375 54.375 163.125
心技术骨干(77 人)
合计 347.50 86.875 62.50 260.62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买卖股份本次
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7,362,003 20.90% -625,000 56,737,003 20.67%
高管锁定股 52,861,003 19.26% 243,750 53,104,753 19.35%
股权激励限售股 4,501,000 1.64% -868,750 3,632,250 1.3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17,138,997 79.10% 625,000 217,763,997 79.33%
三、股份总数 274,501,000 100.00% 0 274,501,000 100.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5、《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