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派 方案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 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和转增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74,501,000股,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53,50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 有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利。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后的股本273,147,5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462,950.00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36,573,750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 274,501,000 股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0199013 元(含税)(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即 0.0199013 元/股=5,462,950.00 元÷274,501,000 股);按公司总股本 274,501,000 股折算的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为 0.4975346 股(每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总股本,即 0.4975346 股=136,573,750 股 ÷274,501,000 股)。综上,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 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0199013)÷(1+0.4975346)。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按照分配比 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和转增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金额和转增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74,501,000 股,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53,500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 有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利。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后的股本 273,147,500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462,950 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36,573,750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 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353,500.00 股后的 273,147,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74,501,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11,074,75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24 日。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58 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 2 01*****798 徐满花 3 00*****914 史中伟 4 08*****730 杭州富派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 00*****377 史正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6,663,253.00 20.64% 28,331,627.00 84,994,880.00 20.6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17,837,747.00 79.36% 108,242,123.00 326,079,870.00 79.32% 三、总股本 274,501,000.00 100.00% 136,573,750.00 411,074,750.00 100.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411,074,750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32 元。 2、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 274,501,000 股折 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0199013 元(含税)(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 , 即 0.0199013 元/股 =5,462,950.00 元÷274,501,000 股);按公司总股本 274,501,000 股折算的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为 0.4975346 股(每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总股本,即 0.4975346 股=136,573,750 股 ÷274,501,000 股)。综上,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 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0199013)÷(1+0.4975346)。 3、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1 月 12 日发布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 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1)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由每股 5.74 元调整为每股 3.82 元。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每股的派息额)÷(1+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5.74-0.0199013)÷(1+0.4975346) ≈3.82 元/股。 (2)回购数量的调整情况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每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对上述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尚需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若公 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股票等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 调整回购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4.91 元/股 (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94 元/股(含本数)。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的派息额) ÷(1+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14.91-0.0199013)÷(1+0.4975346)≈9.94 元/股。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均含本数)。调整价格上限后,按 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9.94 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4,000 万元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024,145 股,占公司分红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98%。 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9.94 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8,000 万元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048,289 股,占公司分红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96%。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方家埭路1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朱峥、胡静娜 咨询电话:0571-86522536 传真电话:0571-88011205 九、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