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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亚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20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4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7 月 2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7 月 19 日(周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7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9
日 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2 年 7 月 12 日(周二)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学院北路 398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史中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280,840,62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8.31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80,578,17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8.25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62,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5,612,51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23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5,350,06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166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62,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38%。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
决议:

议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0,667,9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85%;反对
17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2.00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投资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0,620,3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6%;反对
220,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92,2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401%;反对
220,2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9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中亚股份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