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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亚股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9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 体时间 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 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23 日(周五)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学院北路 398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史正。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79,855,17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8.09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79,828,17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8.08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7,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5,377,06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17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5,350,06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168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7,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6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
决议:

议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828,1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2.00 《关于修订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828,1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3.00 《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828,1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50,0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6%;反对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中亚股份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