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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实达: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6-10-28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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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钱苏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连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施永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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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07,943,700.36                    466,036,164.33                        30.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07,059,347.17                    306,870,651.06                        65.24%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55,038,166.69                  107.05%          177,858,376.74                 14.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65,169.34                 -31.45%            3,737,976.11                202.2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402,155.97                 -30.98%            2,656,679.40                117.5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99,047,850.50                103.9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18                 -40.30%                    0.0570              162.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18                 -40.30%                    0.0570              162.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                  -63.27%                    0.94%               104.3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285.7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286,399.4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0,817.07

合计                                                                           1,081,296.7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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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依赖电网行业的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网信息化行业。近年来,受益于电网信息化行业建设的迅速发展,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竞
争实力获得了极大的提升。但是,由于本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大型电网公司及相关企业,对电网行业存在较大的依赖性。如
果今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或国家的相关政策出现较大波动,导致电网行业经营状况不景气或者智能电网建设速度放缓、投资
下降,可能会对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盈利增长产生不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时刻关注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领先的技术优势维护公司的市场地位。同时为了
减少对电网行业依赖的风险,公司积极拓展电网行业以外的客户。未来,公司还将继续完善全国的市场营销网络,引进优秀
的市场人才,在巩固现有市场客户资源的同时,加大新客户资源的开拓力度。
(二)技术风险
    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具有技术更迭迅速、产品生命周期较短的特点,对公司的技术先进性有着极高的
要求,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同时,公司当前主要客户群体为电网行业企业,亦要求公司对电网行业的技术及行业发展趋势有
深刻和准确的把握。如果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自身技术研发速度和产品技术水平不能持续符合或超越当前行业整体的技术水
平,公司的产品及服务竞争力将大大削弱,从而影响到公司的盈利水平。此外,如果公司不能准确的把握当前行业技术发展
趋势,所研发的新技术或新产品与客户需求产生偏差,亦会对公司的产品及服务的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一直把技术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基石,持续加强在3D可视化技术、云平台技术、移动技术研发工作,保持和扩大
公司在细分市场的技术领先优势,同时增加在新行业的开拓竞争力。通过技术创新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和质量。此外,公司还
将持续针对新市场应用领域积极引进研发人才,积极开展技术探索和预研。
(三)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客户主要为电网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会计年度内的分布受到电网公司内部投资审批决策、管理流程及惯
例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季节性。依照电网公司的惯例,在每年的第一季度电力系统对电网软件及硬件配套生产企业进行集中
规模框架资格文件预审、招投标工作;在每年第二季度进行技术协商,并启动执行项目;在每年的第三、第四季度是电网行
业集中采购、需求供应的高峰期。因此,受客户需求季节性因素的影响,本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利润上半年较少,下半年较多,
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尽管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拓,本公司承接的大型项目数量将持续增加,公司主营业务将保持良好快速
增长,不断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但季节性波动因素仍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风险。
    对此,公司在继续保持主营业务优势的同时,积极开拓电网领域以外的市场,关注并紧跟宏观层面的发展变化;通过模
式和技术的持续创新,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享有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产品的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本公司及子公司没
有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没有继续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产品,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年审和复审、软件产品认定等相关工作。
(五)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电网信息化业务及相关技术研发工作,不仅要求研发人员有较高的技术开发水平,还要求研发人员能充分
理解用户业务流程和应用需求,决定了技术研发人员的稀缺性。同时,项目在研发完成后,需要高素质的营销、技术、管理
人才完成业务推广。如果公司不能保证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和工作研发环境,造成核心人才的流失,对公司技术研发
和业务开展均将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核心人才识别、技术发展路径规划、人才阶梯培养等手段形成人才建设及培养体系。通过对年轻核
心人才的大胆使用、以贡献及价值为导向的及时激励及长效激励、战略项目和示范项目的价值传递等举措,激发人才的能力
价值,降低员工流动比率。
(六)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国有大型电网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较强的实力,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公司应收账
款规模较大,周转率较低,存在应收账款坏账增加的风险。
    公司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内部管理工作,加强应收账款的情况反馈和分析工作,以降低应收账款增加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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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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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8,564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钱苏晋           境内自然人          24.60%         18,732,000        18,732,000

张小红           境内自然人          10.37%          7,896,000         7,896,000

景治军           境内自然人          10.07%          7,670,800         7,670,800 质押                  6,500,000

新余百合永生投
资管理中心(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6.57%          5,000,000         5,000,000
限合伙)

钱军             境内自然人           5.51%          4,200,000         4,200,000 质押                  2,300,000

常州德丰杰清洁
技术创业投资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5%          2,855,000         2,855,000
心(有限合伙)

范丽萍           境内自然人           1.65%          1,260,000         1,260,000

程杰             境内自然人           1.65%          1,260,000         1,260,000 质押                    630,000

贾晓红           境内自然人           1.65%          1,260,000         1,260,000

申连松           境内自然人           0.84%           640,000           640,000

杨彬             境内自然人           0.84%           640,000           640,000 质押                     4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银华财富资本-工商银行-银华
                                                                        107,220 人民币普通股             107,220
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马国强                                                                   94,200 人民币普通股              94,200

陈淑新                                                                   89,300 人民币普通股              89,300

黄智强                                                                   85,400 人民币普通股              85,400

夏金梅                                                                   79,200 人民币普通股              79,200

徐国祥                                                                   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

陈金坤                                                                   67,772 人民币普通股              67,772

王云庆                                                                   67,200 人民币普通股              67,2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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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仕娟                                                                 60,700 人民币普通股            60,700

吴常伟                                                                 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

                               1、股东钱苏晋和股东张小红为夫妻关系,是一致行动人;股东钱军是股东钱苏晋之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二人存在关联关系。2、本公司未知上述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
说明
                               述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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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一、公司业务收入受客户季节性需求及项目验收进度等影响,截止今年 9 月,公司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 14.37%;
二、因公司不断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提升技术服务竞争力,技术服务市场订单增加,技术服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了 56.7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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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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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恒泰实达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在本人及/或本人配
                                                    偶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
                                   限售安排、自愿 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
                                   锁定股份、延长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自 2016 年 5
                     钱苏晋、张小 锁定期限以及      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2016 年 05 月                       正常履行
                                                                                                 月 30 日起 36
                     红            相关股东持股     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 30 日                               中
                                                                                                 个月内
                                   及减持意向承     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诺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资时所作承诺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限售安排、自愿
                                                    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锁定股份、延长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自 2016 年 5
                                   锁定期限以及                                  2016 年 05 月                   正常履行
                     钱军                           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月 30 日起 36
                                   相关股东持股                                  30 日                           中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个月内
                                   及减持意向承
                                                    股份;在钱苏晋或其配偶、
                                   诺
                                                    另一实际控制人张小红任一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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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在钱苏晋或张小红申
                          报离职后半年内(以晚离职
                          者的时间为起始时间),不转
                          让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

                          自恒泰实达股票上市之日起
                          一年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
                          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
         限售安排、自愿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锁定股份、延长
                          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自 2016 年 5
         锁定期限以及                                                               正常履行
梁秋帆                    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                   月 30 日起 1
         相关股东持股                                                               中
                          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年内
         及减持意向承
                          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诺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

                          自恒泰实达股票上市之日起
                          一年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限售安排、自愿
                          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
         锁定股份、延长
                          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
         锁定期限以及                                  2016 年 05 月 2018 年 3 月   正常履行
杨成                      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
         相关股东持股                                  30 日         13 日          中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及减持意向承
                          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诺
                          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
                          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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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

                                自恒泰实达股票上市之日起
                                一年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
               限售安排、自愿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锁定股份、延长
                                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                   自 2016 年 5
               锁定期限以及                                2016 年 05 月                  正常履行
景治军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                   月 30 日起 1
               相关股东持股                                30 日                          中
                                公司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                   年内
               及减持意向承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诺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

                                自恒泰实达股票上市之日起
                                一年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
               限售安排、自愿
                                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
               锁定股份、延长
丁涌、李焱、                    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                   自 2016 年 5
               锁定期限以及                                2016 年 05 月                  正常履行
申连松、诸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月 30 日起 1
               相关股东持股                                30 日                          中
华                              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                   年内
               及减持意向承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诺
                                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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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

                              自恒泰实达股票上市之日起
                              一年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在李学宁任职期间,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限售安排、自愿 百分之二十五;在李学宁离
             锁定股份、延长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自 2016 年 5
             锁定期限以及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如李学 2016 年 05 月                     正常履行
范丽萍                                                                    月 30 日起 1
             相关股东持股     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30 日                             中
                                                                          年内
             及减持意向承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
             诺               职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如李学宁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其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新余百合永
                              自恒泰实达首次公开发行股
生投资管理   限售安排、自愿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一
中心(有限合 锁定股份、延长
                              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                    自 2016 年 5
伙)、常州德 锁定期限以及                                 2016 年 05 月                  正常履行
                              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                    月 30 日起 1
丰杰清洁技   相关股东持股                                 30 日                          中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年内
术创业投资   及减持意向承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中心(有限合 诺
                              分股份。
伙)

             限售安排、自愿 自恒泰实达股票上市之日起
             锁定股份、延长 一年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
                                                                          自 2016 年 5
公司其他自   锁定期限以及     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2016 年 05 月                     正常履行
                                                                          月 30 日起 1
然人股东     相关股东持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30 日                             中
                                                                          年内
             及减持意向承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诺               股份。

                              本人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
钱苏晋、张小 稳定股价的承                                 2016 年 05 月                  正常履行
                              启动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条件                    长期有效
红           诺                                           30 日                          中
                              之日起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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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
                            (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
                            价格区间、时间等),并通知
                            公司。本人将自稳定公司股
                            价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
                            日内,按照提出的稳定公司
                            股价方案,通过证券交易所
                            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收购
                            公司社会公众股份,收购价
                            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
                            审计基准日后,如因除权除
                            息、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
                            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
                            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
                            行调整)。同时,本人增持公
                            司股票将遵循以下原则:(1)
                            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
                            额不低于本人自发行人上市
                            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
                            分红金额的 20%;(2)单一
                            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
                            金不超过自发行人上市后累
                            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
                            金额的 50%;(3)连续 12 个
                            月内,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2%。超过上述
                            任一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
                            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
                            施。但如下一年度重新出现
                            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
                            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
                            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
                            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
                            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
                            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
                            现金分红金额。如本人未能
                            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
                            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
                            满后将对本人的现金分红予
                            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增持
                            义务。

北京恒泰实   稳定股价及回   为维护市场公平,切实保护 2016 年 05 月 自 2016 年 5   正常履行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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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科技股份   购股份的承诺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 30 日         月 30 日起 3   中
有限公司                    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               年内
                            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
                            致,如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
                            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情形时(若因除权除
                            息、增发、配股等事项致使
                            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
                            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
                            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公司将
                            启动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同
                            时,公司及相关主体按顺序
                            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
                            项稳定公司股价: (1)公
                            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
                            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公司
                            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
                            发启动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条
                            件之日起的五个交易日内制
                            订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
                            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
                            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
                            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
                            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
                            施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
                            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
                            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
                            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如
                            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
                            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条件的,
                            公司将再次启动稳定公司股
                            价预案。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票的具体安排:公司控股
                            股东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
                            启动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条件
                            之日起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
                            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
                            (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


                                                                                        14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价格区间、时间等),并通知
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
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公司
控股股东将自稳定公司股价
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
内,按照提出的稳定公司股
价方案,通过证券交易所以
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
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
计基准日后,如因除权除息、
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
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
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
整)。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票将遵循以下原
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
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发行
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
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2)
单一年度其用于稳定股价的
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发行人上
市后本公司累计从发行人所
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3)连续 12 个月内,增持
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2%。超过上述任一标准
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
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
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
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
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
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
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
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公司回购股票的具体安
排:公司将自稳定公司股价
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
内,根据相关规定通过证券
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


                                                           15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
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因
除权除息、增发、配股等情
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
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
相应进行调整),回购股份数
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
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
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全
体董事承诺,在本公司就回
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
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
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本公司控股股东钱苏晋、张
小红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
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
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
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
司股票的具体安排:当公司
股价触发稳定公司股价预
案,且公司、控股股东均已
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
毕后的次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
审计基准日后,如因除权除
息、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
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
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
行调整),则公司董事(不包
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
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在公司、
控股股东均已采取股价稳定
措施并实施完毕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向公司提出稳定公
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包括拟
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


                                                           16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时间等),并通知公司,公司
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
份的计划。公司董事(不包
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将自稳定公司股价方案公
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按
照提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方
案,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
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
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
准日后,如因除权除息、增
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
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
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
整)。同时,公司董事(不包
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公司股票将遵循以下
原则:(1)单次用于购买股
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
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
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2)单一年度用以稳
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
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
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
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
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
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
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
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
预案。若公司在上市之日起
三年内新聘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
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
承诺。稳定公司股价方案的
终止。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
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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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
                              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
                              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
                              定公司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
                              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
                              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
                              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
                              应进行调整);(2)公司、公
                              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已经按照公告
                              的稳定公司股价方案,完成
                              了回购、增持义务,稳定公
                              司股价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3)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
                              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未履行稳定公
                              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如
                              公司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
                              的承诺,则应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
                              众投资者道歉。如公司控股
                              股东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
                              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
                              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
                              然日届满后将对控股股东的
                              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
                              履行增持义务。如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
                              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其从
                              公司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
                              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钱苏晋、张小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红、景治军、                  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当
               稳定股价的承                                 2016 年 05 月              正常履行
丁涌、李焱、                  公司股价触发稳定公司股价                      长期有效
               诺                                           30 日                      中
梁秋帆、申连                  预案,且公司、控股股东均
松、诸沁华、                  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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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群、黄磊、   完毕后的次日,公司股票收
张翼、刘志忠   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
               期审计基准日后,如因除权
               除息、增发、配股等情况导
               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
               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
               进行调整),则本人将依据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
               提下,在公司、控股股东均
               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
               完毕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向
               公司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
               体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
               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
               并通知公司。本人将自稳定
               公司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按照提出的稳
               定公司股价方案,通过证券
               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
               式收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收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
               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因
               除权除息、增发、配股等情
               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
               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
               相应进行调整)。同时,本人
               增持公司股票将遵循以下原
               则:(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
               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
               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
               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2)单一年度用以稳
               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
               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
               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
               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
               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
               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
               下一年度重新出现需启动稳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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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
                              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
                              价预案。如本人未能履行稳
                              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
                              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
                              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将
                              对本人从公司领取的收入予
                              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增持
                              义务。

                              本公司承诺:“如公司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
                              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
                              或处罚决定后十个工作日
北京恒泰实     依法承担赔偿   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
                                                           2016 年 05 月              正常履行
达科技股份     或者补偿责任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                     长期有效
                                                           30 日                      中
有限公司       的承诺         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公司
                              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
                              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
                              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
                              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
                              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钱苏晋、张小
                              红夫妇承诺:“如公司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人将利用对公司的控股地
               依法承担赔偿
钱苏晋、张小                  位促成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 2016 年 05 月                  正常履行
               或者补偿责任                                                长期有效
红                            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同时 30 日                          中
               的承诺
                              启动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
                              售股份工作;购回价格以公
                              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
                              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
                              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
                              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

                                                                                                 20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
                              量做相应调整。

钱苏晋、张小
红、景治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丁涌、李焱、
                              人员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
梁秋帆、申连 依法承担赔偿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2016 年 05 月                  正常履行
松、诸沁华、 或者补偿责任                                                  长期有效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30 日                          中
杨成、李学     的承诺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宁、李娟、张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翼、毛群、黄
磊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
                              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和
                              净资产规模都有较大幅度的
                              增加。但是,由于募集资金
                              的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
                              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一定
                              的运行时间,无法在发行当
                              年即产生预期效益。综合考
                              虑上述因素,预计发行完成
                              后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
                              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导致
                              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
                              承诺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将履行以下措施:1、通过多
                              渠道业务拓展及严格的成本
北京恒泰实     填补被摊薄即   控制,努力提高公司利润水
                                                           2016 年 05 月              正常履行
达科技股份     期回报的措施   平。公司将在维护、深化与                     长期有效
                                                           30 日                      中
有限公司       及承诺         现有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的基
                              础上,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
                              技术水平、服务意识和积极
                              扩展渠道建设,力争实现公
                              司业务在电网行业内向全业
                              务环节的纵向延伸,保证核
                              心业务的稳定、持续增长。
                              同时,公司将实行严格科学
                              的成本费用管理,加强成本
                              控制各环节的管理水平,有
                              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
                              通过业务收入稳定增长及运
                              营成本的有效控制,有利于
                              提升公司利润水平。2、通过
                              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加
                              强募集资金管理,使募投项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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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尽早实现预期收益。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
司业务产品主线开展,系在
现有核心产品及服务的基础
上,对其进行技术上的升级
研发,同时拓展和建设公司
覆盖全国的营销及服务网
络,涵盖了公司近期的核心
研发计划及市场拓展计划。
该等研发和市场拓展计划的
实施和完成,将进一步充实
公司核心产品的服务功能,
提高核心产品的性能及产品
化程度,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引领公司业务发展的新趋
势,为公司核心产品在未来
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技
术优势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从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
盈利水平;同时,对公司营
销服务网络覆盖率的提升,
在配合公司核心产品研发、
生产的基础上,还会将公司
的销售和服务水平提升至一
个新的高度。公司将通过有
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加强
募集资金管理,争取募投项
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收
益,尽快给予公司股东更多
回报。3、加强管理层的激励
和考核,提升管理效率。公
司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
念,在吸引和聘用国内各行
业人才的同时,也将陆续配
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把人才
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竞争
优势,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的
不断增长。同时,公司将加
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完
善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
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提升管理效率,完成
业绩目标。4、提升对异地分
支机构的管理水平。随着公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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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全国营销网络的建立、上
下游业务的拓展,以及异地
分支机构的逐步建立,公司
跨区域经营管理成本将有所
提高,公司将进一步建立、
健全对分支机构的有效管理
机制和业绩考核机制,持续
提升内部管理效率。5、优化
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公司投
资价值。为切实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公
司章程(草案)》、《北京恒泰
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和《北
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长期股东回报规划》,明确
了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
制。同时,公司还制定了《北
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切
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通过上述方式,将有利
于公司股东获得更多投资回
报,降低中小投资者可能出
现的投资损失风险,增加公
司投资价值。但是需要提示
投资者的是,制定填补回报
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
润做出保证。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的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
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
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
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
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
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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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本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
                            案)》、《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和《北京恒泰实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东
                            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取
                            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
                            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2、
                            利润分配顺序。公司当年度
                            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
                            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公司
                            可以进行利润分配。在确保
                            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
                            下,公司可以考虑股票股利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3、利润
                            分配比例。在满足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
北京恒泰实                  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利润分配政策                                  2016 年 05 月        正常履行
达科技股份                  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主要
             的承诺                                        30 日                中
有限公司                    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
                            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在实
                            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
                            时,在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
                            对每股净资产的影响等因素
                            后,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同
                            时,公司在利润分配时,采
                            取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发生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熟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发生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24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达到 40%;③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长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20%;④公司发展
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
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
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
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且超过 3,000 万
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
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 30%。根据公司章程关
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
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
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4、利润分配
方案的制定及执行。公司具
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
会制定,董事会在利润分配
方案中应说明留存的未分配
利润的使用计划;独立董事
应在董事会审议当年利润分
配方案前就利润分配方案的
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监事
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
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半
数以上监事通过;公司利润
分配方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
现金分配股利方式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
通过;股票分配股利方式应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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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由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
                            以上股东表决通过。公司股
                            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
                            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派发事项。5、股利分配政策
                            的调整。如公司因外部经营
                            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
                            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由
                            公司董事会以保护股东权益
                            为出发点,根据实际情况提
                            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提案中
                            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
                            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
                            整方案发表意见。监事会应
                            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发表意见并进行审议,经半
                            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6、公司应当及
                            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促成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公
                            司进行现金分红,并确保该
                            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
                            分红前支付给公司。公司应
                            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具
                            备现金分红能力,在公司账
                            面货币资金小于现金分红资
                            金需求的情况下,资金缺口
                            由借款等方式予以解决。

                            为避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钱苏晋、张小红
钱苏晋、张小 避免同业竞争                                 2016 年 05 月              正常履行
                            出具了《不从事同业竞争承                      长期有效
红          的承诺                                        30 日                      中
                            诺函》,具体内容如下:“1、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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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有及
                              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
                              争的任何活动;目前未拥有
                              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
                              任何其他企业、机构、实体
                              的股份、股权或任何权益,
                              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在该
                              领域进行投资、收购,或在
                              该等企业、机构、实体中担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本人
                              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
                              业机会与公司之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
                              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将该
                              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3、本
                              人承诺将不向业务与公司之
                              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机构、实体或个人提供技术
                              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
                              等商业秘密。如上述承诺被
                              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
                              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
                              和间接损失。”

                              如恒泰实达及其子公司被相
               关于发行人实   关主管部门要求补缴五险一
               际控制人承担   金、缴纳滞纳金,或受到主
钱苏晋、张小                                              2016 年 05 月              正常履行
               发行人“五险一 管部门的罚款处罚,将代恒                    长期有效
红                                                        30 日                      中
               金”补缴或处罚 泰实达及子公司补缴欠缴金
               风险的承诺     额,并缴纳相关滞纳金、罚
                              款。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北京恒泰实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
达科技股份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有限公司、钱
                              理人员出具了一系列公开承
苏晋、张小
                              诺事项。如在实际执行过程
红、景治军、
               未能履行公开   中,上述责任主体违反首次
丁涌、黄磊、                                              2016 年 05 月              正常履行
               承诺事项的承   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公开承                    长期有效
李焱、梁秋                                                30 日                      中
               诺             诺的,则采取或接受以下措
帆、毛群、申
                              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
连松、张翼、
                              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
诸沁华、杨
                              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
成、李学宁、
                              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
李娟
                              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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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
                                                        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
                                                        行该承诺;(5)其他根据届
                                                        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
                                                        施。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
                                                        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645.07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574.9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510.47

                     是否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已变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更项                    调整后投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                资总额(1)             投入金 进度 (3)
                               总额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部分                                        额(2)   =(2)/(1)
                                                                                          期              益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2018 年
智能控制中心解决
                     否       10,197.06 10,197.06 2,122.62 4,051.47 39.73% 12 月 31                 0          0否         否
方案研发升级项目
                                                                                     日

智能电网安全生产                                                                     2018 年
监控解决方案研发     否        6,143.03    6,143.03 3,020.66 3,027.35 49.28% 12 月 31               0          0否         否
升级项目                                                                             日

                                                                                     2017 年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
                     否        3,304.98    3,304.98 2,431.65 2,431.65 73.58% 12 月 31               0          0否         否
设项目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9,645.07 19,645.07 7,574.93 9,510.47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19,645.07 19,645.07 7,574.93 9,510.47         --            --        0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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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 2016 年 5 月 2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项目的实际总金额为 49,991,939.02 元。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其中 “智能电网安全生产监控解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投入资金 19,628,975.99 元;“智能控制中心解
况                  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投入资金 9,809,949.84 元;“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投入资金 20,553,113.19
                    元。以上三个募投项目所投入的资金,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完毕,并已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其中有 9900 万元用于保本理财,其余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中,
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将有计划的投资于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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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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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0,315,799.06                     92,118,130.23

    结算备付金                                                     0.00                              0.00

    拆出资金                                                       0.00                              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0.00                              0.00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0.00                              0.00

    应收票据                                               7,700,174.00                     19,209,227.78

    应收账款                                             275,675,461.97                  261,480,609.73

    预付款项                                              39,629,062.92                      6,086,764.37

    应收保费                                                       0.00                              0.00

    应收分保账款                                                   0.00                              0.00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0.00                              0.00

    应收利息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6,180,705.93                      6,091,122.9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00                              0.00

    存货                                                 102,572,044.16                     56,974,192.5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100,896,953.98                              0.00

流动资产合计                                             582,970,202.02                  441,960,047.6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0.0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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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至到期投资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2,158,557.42                      2,073,296.77

    投资性房地产                           3,924,544.98                              0.00

    固定资产                               4,375,536.91                      9,055,506.66

    在建工程                                       0.00                              0.00

    工程物资                                       0.00                              0.00

    固定资产清理                                   0.00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油气资产                                       0.00                              0.00

    无形资产                               4,727,279.40                      3,212,086.08

    开发支出                                       0.00                              0.00

    商誉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2,074,588.72                      1,589,048.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12,990.91                      8,146,178.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973,498.34                     24,076,116.72

资产总计                                 607,943,700.36                    466,036,164.3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5,346,791.00                     53,6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0.00                              0.00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0.00                              0.00

    拆入资金                                       0.00                              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0.00                              0.00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0.00                              0.00

    应付票据                              15,458,260.00                     14,389,516.00

    应付账款                              42,579,493.34                     60,891,672.33

    预收款项                              13,919,401.72                      8,788,736.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0.00                              0.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1,544,782.55                      7,372,316.73

    应交税费                               1,232,971.27                     12,338,800.93

    应付利息                                 240,000.00                         60,000.00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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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股利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1,297,104.25                      1,699,678.09

    应付分保账款                           0.00                              0.00

    保险合同准备金                         0.00                              0.00

    代理买卖证券款                         0.00                              0.00

    代理承销证券款                         0.00                              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101,618,804.13                    159,140,720.1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0.00                              0.00

    应付债券                               0.00                              0.00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0.00                              0.00

    专项应付款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递延收益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0.00                              0.00

负债合计                         101,618,804.13                    159,140,720.1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6,160,000.00                     57,1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0.00                              0.00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资本公积                     269,959,006.61                     92,568,286.61

    减:库存股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专项储备                               0.00                              0.00

    盈余公积                      15,777,125.35                     15,777,125.35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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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风险准备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145,163,215.21                   141,425,239.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07,059,347.17                   306,870,651.06

    少数股东权益                                                 -734,450.94                         24,793.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6,324,896.23                   306,895,444.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07,943,700.36                   466,036,164.33


法定代表人:钱苏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连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永志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1,169,450.34                      83,993,967.6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0.00                              0.00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0.00                              0.00

    应收票据                                                    2,100,000.00                      19,209,227.78

    应收账款                                                  265,003,286.81                   247,784,602.94

    预付款项                                                   33,193,557.20                       3,124,539.42

    应收利息                                                        43,50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8,937,301.70                       5,822,957.67

    存货                                                       95,622,908.40                      50,590,397.4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100,896,953.98                               0.00

流动资产合计                                                  546,966,958.43                   410,525,692.9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18,426,334.66                      16,961,074.01

    投资性房地产                                                3,924,544.98                               0.00

    固定资产                                                    4,191,193.11                       9,237,519.09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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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工程                                         0.00                              0.00

    工程物资                                         0.00                              0.00

    固定资产清理                                     0.00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油气资产                                         0.00                              0.00

    无形资产                                 2,527,480.77                      3,212,086.08

    开发支出                                         0.00                              0.00

    商誉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2,074,588.72                      1,589,048.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424,435.47                      7,732,328.70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8,568,577.71                     38,732,056.48

资产总计                                   585,535,536.14                    449,257,749.3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3,346,791.00                     51,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0.00                              0.00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0.00                              0.00

    应付票据                                15,458,260.00                     14,389,516.00

    应付账款                                37,818,275.57                     59,619,748.73

    预收款项                                13,169,364.62                      8,401,739.47

    应付职工薪酬                               991,748.25                      6,500,382.34

    应交税费                                 1,145,255.65                     11,306,886.60

    应付利息                                         0.00                              0.00

    应付股利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1,286,434.25                      2,687,303.8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93,216,129.34                    153,905,576.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0.00                              0.00

    应付债券                                         0.00                              0.00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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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续债                                        0.00                          0.00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0.00                          0.00

    专项应付款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递延收益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0.00                          0.00

负债合计                                       93,216,129.34                   153,905,576.9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6,160,000.00                    57,1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0.00                          0.00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资本公积                                  269,998,019.43                    92,607,299.43

    减:库存股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专项储备                                               0.00                          0.00

    盈余公积                                   15,777,125.35                    15,777,125.35

    未分配利润                                130,384,262.02                   129,867,747.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2,319,406.80                   295,352,172.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85,535,536.14                   449,257,749.39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55,038,166.69                        26,582,534.40

    其中:营业收入                         55,038,166.69                        26,582,534.4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61,300,678.82                        35,202,951.86

    其中:营业成本                         42,230,479.30                        19,795,518.25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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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95,936.32                           246,526.35

           销售费用                     7,281,995.39                          6,598,724.76

           管理费用                    13,114,876.29                          7,209,814.51

           财务费用                       107,468.85                          1,357,542.72

           资产减值损失                 -1,730,077.33                            -5,174.7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13,088.48                             3,693.08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113,088.48                             3,693.08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375,600.61                        -8,616,724.38

    加:营业外收入                        324,038.52                           415,953.6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258.68                             5,445.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445.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6,052,820.77                        -8,206,215.78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09,721.71                          -364,598.5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162,542.48                        -7,841,617.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365,169.34                        -7,826,401.26

    少数股东损益                         -797,373.14                            -15,215.9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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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162,542.48                        -7,841,617.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5,365,169.34                        -7,826,401.26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97,373.14                          -15,215.9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818                             -0.137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818                             -0.137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钱苏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连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永志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40,603,058.35                        8,926,454.22

    减:营业成本                                           30,448,856.63                        7,324,276.6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2,684.35                           139,799.52



                                                                                                           38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销售费用                       6,479,923.54                          5,554,513.47

         管理费用                      10,987,429.43                          4,918,903.11

         财务费用                           3,327.46                          1,308,125.99

         资产减值损失                   -1,907,640.89                          162,081.3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0.00                                 0.00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13,088.48                             3,693.08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113,088.48                             3,693.08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704,610.65                       -10,477,552.79

    加:营业外收入                        178,669.67                           214,220.8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0.00                                 0.00

    减:营业外支出                              0.00                             5,445.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00                             5,445.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5,525,940.98                       -10,268,776.98
列)

    减:所得税费用                        -73,906.73                           528,675.7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452,034.25                       -10,797,452.6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0                                 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0.00                                 0.00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0.00                                 0.00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0.00                                 0.00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0.00                                 0.00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0.00                                 0.00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0.00                                 0.00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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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0.00                                0.00

           6.其他                                            0.00                                0.00

六、综合收益总额                                    -5,452,034.25                      -10,797,452.6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831                             -0.189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831                             -0.1891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77,858,376.74                      155,506,325.94

    其中:营业收入                                 177,858,376.74                      155,506,325.94

           利息收入                                          0.00                                0.00

           已赚保费                                          0.00                                0.0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0.00                                0.00

二、营业总成本                                     178,692,197.23                      157,663,543.74

    其中:营业成本                                 127,003,485.02                      114,336,202.71

           利息支出                                          0.00                                0.0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0.00                                0.00

           退保金                                            0.00                                0.00

           赔付支出净额                                      0.00                                0.00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0.00                                0.00

           保单红利支出                                      0.00                                0.00

           分保费用                                          0.0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697,679.83                          751,286.88

           销售费用                                 20,789,108.67                       18,008,283.26

           管理费用                                 32,673,841.04                       21,755,932.98

           财务费用                                  1,273,390.09                        3,352,838.55

           资产减值损失                             -3,745,307.42                         -541,000.6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0.00                                0.00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85,260.65                         -116,074.49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85,260.65                         -116,074.49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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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0.00                                 0.00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48,559.84                         -2,273,292.29

    加:营业外收入                     4,295,109.58                          3,270,892.3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0.00                                 0.00

    减:营业外支出                        15,544.38                             5,445.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4,285.70                             5,445.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531,005.36                           992,155.07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572,273.35                           755,284.3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58,732.01                           236,870.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37,976.11                          1,236,792.33

    少数股东损益                       -1,779,244.10                         -999,921.6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0                                 0.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0.00                                 0.00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0.00                                 0.00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0.00                                 0.00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0.00                                 0.00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0.00                                 0.00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0.00                                 0.00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0.00                                 0.00

           6.其他                              0.00                                 0.00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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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0.00                                 0.00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958,732.01                          236,870.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737,976.11                         1,236,792.33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779,244.10                          -999,921.6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570                               0.021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570                               0.021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39,398,124.27                       118,890,864.99

    减:营业成本                                           100,904,532.38                        90,579,000.66

         营业税金及附加                                       469,861.64                           415,024.35

         销售费用                                           17,417,725.65                        15,443,169.73

         管理费用                                           26,188,435.53                        15,331,736.07

         财务费用                                            1,040,581.77                         3,295,515.06

         资产减值损失                                       -3,419,087.90                          -600,308.8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0.00                                 0.00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85,260.65                          -116,074.49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85,260.65                          -116,074.49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118,664.15                        -5,689,346.54

    加:营业外收入                                           4,145,552.70                         3,069,159.5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0.00                                 0.00

    减:营业外支出                                                   0.00                             5,445.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00                             5,445.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026,888.55                        -2,625,631.97
列)

    减:所得税费用                                            510,374.17                          1,025,346.13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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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16,514.38                        -3,650,978.1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0                                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0.00                                0.00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0.00                                0.00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0.00                                0.00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0.00                                0.00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0.00                                0.00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0.00                                0.00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0.00                                0.00

           6.其他                                           0.00                                0.00

六、综合收益总额                                     516,514.38                        -3,650,978.1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079                              -0.063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079                              -0.0639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4,009,617.11                      222,723,798.6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0.00                                0.00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0.00                                0.00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0.00                                0.00
额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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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0.00                                  0.00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0.00                                  0.00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0.00                                  0.00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0.00                                  0.00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0.00                                  0.00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0.00                                  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0.00                                  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2,867,797.58                          3,190,437.3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721,786.79                         32,940,929.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8,599,201.48                        258,855,165.1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2,275,623.14                        177,649,002.0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0.00                                  0.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0.00                                  0.00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0.00                                  0.0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0.00                                  0.00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0.00                                  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60,438,206.41                         55,899,086.72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764,727.20                         27,339,949.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168,495.23                         40,259,399.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7,647,051.98                        301,147,437.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047,850.50                       -42,292,272.6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0,000.00                             15,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0.00                                  0.00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000.00                             15,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3,069,817.54                          1,382,015.8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99,000,000.00                          2,250,000.00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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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0.00                                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0.00                                0.00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2,069,817.54                        3,632,015.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009,817.54                          -3,617,015.8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04,193,800.00                         94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1,020,000.00                         940,000.00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1,346,791.00                       47,6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0.00                                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74,204.40                        2,609,776.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9,014,795.40                       51,149,776.7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9,600,000.00                       4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567,501.61                        2,307,691.95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0.00                                0.00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466,524.66                        2,495,188.1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634,026.27                       53,802,880.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380,769.13                       -2,653,103.4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0.00                                0.00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676,898.91                      -48,562,391.8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9,664,168.25                       68,242,231.9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6,987,269.34                       19,679,840.03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7,422,073.48                      190,974,595.51

    收到的税费返还                                 2,858,823.22                        2,988,704.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651,607.65                       25,757,939.63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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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9,932,504.35                        219,721,239.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1,697,548.62                        155,600,809.0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54,344,140.65                         50,540,074.04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667,573.94                         23,260,585.6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643,688.61                         29,369,190.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1,352,951.82                        258,770,658.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420,447.47                       -39,049,419.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0.00                            15,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0.00                                 0.00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15,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9,884,492.05                         1,028,215.8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380,000.00                          7,5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0.00                                 0.00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264,492.05                          8,578,215.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264,492.05                        -8,563,215.8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03,173,800.00                                  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1,346,791.00                         45,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0.00                                 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74,204.40                         2,609,776.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7,994,795.40                         47,609,776.7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9,000,000.00                         4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542,416.27                         2,254,491.95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466,524.66                         2,477,677.7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008,940.93                         52,732,169.66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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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7,985,854.47                         -5,122,392.9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0.00                                  0.00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699,085.05                       -52,735,028.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540,005.67                         65,686,434.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840,920.62                         12,951,406.13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