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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实科技: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2-28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0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3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3 月 14 日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4 日 15:00 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
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3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 8 号院 23 号楼孵
       化加速器 305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本次会议涉及关联事项,上述第 1 项议案审议时,关联股东钱苏晋、张小红、
       钱军需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
1.00                                                                      √
                     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
2.00                                                                      √
                     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
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
    3、股东也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
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但不受理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请在 2019
年 3 月 14 日 17:00 前送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来函地址详见本次股东大会联系
方式,同时请注明“股东大会”)。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9 年 3 月 1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 23 号楼孵化加速器
大厦 305 室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3号楼孵化加速器大厦305 董事
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李焱 司晓薇
    联系电话:010-62670506
    传真:010-62670508
    邮箱:zqsw@techstar.com.cn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以便签到入会。
    七、备查文件
    1、《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513”,投票简称为“恒
实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3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
       开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
       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
       担。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
1.00                                                                        √
                       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
2.00                                                                        √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      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
                    决。
           3、      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
                    票。
           4、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业
 姓名或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