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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实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8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各次监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
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
极作用。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对 2021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的基本评价
    2021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相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021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
    1、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10 项议案;
    3、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21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5、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6、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重要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
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
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1 年度,公司发生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
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
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
供保证。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在信息披露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其
要求执行相关程序,做到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到位,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未出现内幕信息交易情况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平等公平获取公司信息的
权利。
    6、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进行了审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方案的制定、考核指标的设定
和审议流程均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名单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积极支持、配合
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
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
从严把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
有效发挥职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之签章页)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