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恒实科技: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04-28  

                                     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说明




索引                                             页
                                                 码
专项说明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城 区 朝阳 门 北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 号 富 华 大厦 A 座 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 F, Bl oc k A, Fu Hua M ansi on ,
                                                     N o. 8, Ch aoy an gm en B ei d aj i e,
                      ShineWing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 7, P . R. C hi n 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22BJAA80208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实科技”) 202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了XYZH/2022BJAA80205号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恒实科技编制了后附的恒实科技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是恒实科技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恒实科技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
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
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恒实科技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
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恒实科技为2021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二 年 四 月 二十六 日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22,515.26       不适用      141,702.79      不适用

                                                                                    房屋租赁收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42.85     房屋租赁收入      209.46
                                                                                         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
                                                0.28         —              0.15        —
 业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 常 经 营 之 外 的 其 他 业 务 收
 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
                                                                                    房屋租赁收
 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                342.85     房屋租赁收入      209.46
 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                                                            入
 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
 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 具 备 资 质 的 类 金 融 业 务 收
 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
 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
                                                0.00       不适用            0.00      不适用
 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
 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
 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
 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
                                                0.00       不适用            0.00      不适用
 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
                                                0.00       不适用            0.00      不适用
 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
                                                0.00       不适用            0.00      不适用
 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
                                                0.00       不适用            0.00      不适用
 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342.85          —           209.46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                   0.00       不适用            0.00      不适用
 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1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
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
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          0.00       不适用            0.00      不适用
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
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
                                      0.00       不适用            0.00      不适用
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
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          0.00       不适用            0.00      不适用
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
                                      0.00       不适用            0.00      不适用
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
                                      0.00       不适用            0.00      不适用
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0.00         —              0.00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
                                      0.00       不适用            0.00      不适用
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22,172.41         —        141,493.33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