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No. 8, Chaoyangm en Beidaj ie, ShineWing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 R. 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9BJA8026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 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 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 500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 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 行新股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二年五月六日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 制了本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7年8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相关议案。本公司拟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辽宁邮电99.854%股权,股份及现金支付对价共计 178,826.53万元,其中现金对价金额为20,520.99万元,其余为股份对价。 2018年4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陈志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2号)批准, 本公司获准向陈志生等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51.81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6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224.0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1.97万元,与前期议案中计划募集20,520.99 万元的差额为12,653.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9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报告号为XYZH/2019BJA80102)予 以验证,此款项已全部用于支付并购辽宁邮电现金对价款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2 年 3 月 31 日余额 未使用金额比例 民生银行香山支行 6309 8444 7 78,678,836.30 2019 年 9 月 25 日销户 0.00% 合计 ─ 78,678,836.30 ─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 附件一。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无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 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和公司 章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志生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2 号)批准,本公司以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形式购买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99.854%股权。其中本公司以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及支付现金对价的形式购买天泽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等 8 家机构和陈志生等 38 名自然人共同持有的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99.854%股权。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办理完毕购买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99.854%股权的工 商登记变更手续,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为了本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3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 3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辽宁邮电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174,325.29 178,410.13 155,495.96 134,345.05 94,430.95 负债总额 80,494.85 86,417.85 68,030.97 53,882.34 25,059.98 净资产 93,830.44 91,992.28 87,464.99 80,462.72 69,370.98 注:2022 年 3 月 31 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日,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四) 效益贡献情况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 本报告附件二。 (五)盈利预测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重组各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重组各方以评估值作为协议定价, 以评估报告中的净利润预测金额为依据约定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辽宁邮电规划设计 院有限公司预测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0,500.00 万元、12,000.00 万元、13,700.00 万元。2016-2018 年度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6,344.63 万元,完成盈利预测总额的 100.40%。 因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变更工商登记信息,本募投项目实际 效益自 2018 年 5 月起计算。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披露一致。 六、其他 无。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六日 4 附件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641.97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641.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641.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2018 年度: 不适用 2019 年度: 7,641.91 2020 年: 不适用 2021 年: 不适用 2022 年 1-3 月 不适用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 使用状态日期/或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 截止日项目完工 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 程度 金额的差额 收购天泽吉富资产管理有 收购天泽吉富资产管理有限 限公司等 8 家机构和陈志 公司等 8 家机构和陈志生等 生等 38 名自然人共同持有 38 名自然人共同持有的辽 1 20,520.99 7,641.97 7,641.91 20,520.99 7,641.97 7,641.91 0.06 不适用 的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 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限公司 99.854%股权之现 99.854%股权之现金对价部 金对价部分 分 附件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 3)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投资 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 是否达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 项目累计产 (注 2) 计实现效 到预计 (注 1) 序号 项目名称 能利用率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3 月 益 效益 收购天泽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8 家 机构和陈志生等 38 名自然人共同持有的 1 不适用 不适用 13,137.36 14,057.28 10,236.93 6,741.24 1,786.82 45,959.63 不适用 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99.854% 股权之现金对价部分 注 1: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和公司章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泰实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志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2 号)批准,本公司收购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99.854%股权。 根据重组各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重组各方以评估值作为协议定价,以评估报告中的净利润预测金额为依据约定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辽 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预测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0,500.00 万元、12,000.00 万元、13,700.00 万元。2016-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6,344.63 万元,完成盈利预测总额的 100.40%。 注 2:由于承诺期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故承诺期后的实际效益也在上表中列示 99.854%股权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 3:2022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