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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讯达:关于收购卢氏县宇瑞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2022-11-25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518               证券简称:盛讯达               公告编号:2022-099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卢氏县宇瑞科技有限公司 80%股权并增资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讯达”)拟以
现金方式收购卢氏县宇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瑞科技”)80%股权,交
易价格 800 万元,并向卢氏县宇瑞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14,720 万元(本次收购及
增资合称“本次交易”)。卢氏县宇瑞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河南光宇矿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光宇矿业”)60%股权,光宇矿业持有河南省卢氏县官坡镇蔡家锂矿和
南阳山锂矿 100%权益,目前蔡家锂矿和南阳山锂矿持有的《采矿许可证》已到
期,正在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卢氏县宇瑞科技有限公司
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蔡家锂矿和南阳山锂矿 48%权益。
    蔡家锂矿保有矿石储量 274.09 万吨,保有氧化锂资源量 19,766.9 吨;南阳
山锂矿保有矿石储量 29.12 万吨,保有氧化锂资源量 3,280.26 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收购的交
易对方为济南骏华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骏华新能源”),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资对象为宇瑞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与骏华新能源、宇瑞科技及吴成华签署《股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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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现金 800 万元收购骏华新能源持有的宇瑞科技 80%股
权,对应注册资本 2,880 万元,并承担收购股权中认缴而尚未实际缴纳部分 1,764
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同日,公司与宇瑞科技少数股东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瑞福锂业”)、宇瑞科技及吴成华签署《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公
司以 14,720 万元现金认缴宇瑞科技新增 14,720 万元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为 1 元/
注册资本,瑞福锂业同比例以债转股方式以 3,680 万元债权认缴宇瑞科技新增
3,680 万元注册资本。本次股权转让暨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宇瑞科技 80%的股
权,通过宇瑞科技间接控制光宇矿业 60%的股权,对宇瑞科技、光宇矿业实施控
制。
       本次股权收购对价系公司在对标的资产进行业务、技术、财务、法律等尽调
基础上,参考标的资产估值,对其价值进行谨慎评估,在一般商业原则下经双方
公平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后确定的。本次增资系考虑宇瑞科技注册资本较低,增
资有利于夯实资本,降低负债规模,加快锂矿采选工程建设。
       由于本次收购的交易对方为济南骏华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骏华新能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资对象为宇瑞科技,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股权转让暨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 5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卢氏县宇瑞科技有限公司 80%的股权
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成华、吴运韬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
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济南骏华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地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 129 号 1 号楼 2907-8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3MA7FD42E2U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海南骏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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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日用
 主营业务             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
                      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吴成华持股 99.60%,佛山市骏美特种陶瓷有限公司持股 0.20%,海
 股权结构
                      南骏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0.2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成华持有骏华新能源 99.60%的合伙份额,且持有骏华新
能源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骏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0%的股权。因此骏华新能源是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成华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骏华新能源持有的宇瑞科技 80%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
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
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宇瑞科技剩余 20%股东瑞福锂业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二)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卢氏县宇瑞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11 月 17 日
 注册地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官坡镇官坡村街东头村文化大院一二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224MA9KF7QJ3Q
 法定代表人           赵乾
 注册资本             3,600 万元
                      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
 主营业务             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电子过磅服务;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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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结构              骏华新能源持股 80%,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持股 2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宇瑞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600 万元                     80%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4,400 万元                     20%
               合计                      22,000 万元                    100%

    2、历史沿革
    2021 年 11 月 17 日,赵乾、黄利共同出资设立宇瑞科技,注册资本为 600
万元,其中:赵乾认缴出资 360 万元,黄利认缴出资 240 万元。
    2022 年 2 月 15 日,宇瑞科技注册资本由 600 万元增加至 3,600 万元,其中:
赵乾新增认缴出资 720 万元,黄利新增认缴出资 444 万元,瑞福锂业新增认缴出
资 1836 万元。增资后,赵乾、黄利、瑞福锂业分别持有宇瑞科技股权的比例为
30%、19%、51%。
    2022 年 9 月 22 日,瑞福锂业将其持有宇瑞科技 31%股权转让给骏华新能源。
转让完成后,骏华新能源、赵乾、黄利及瑞福锂业分别持有宇瑞科技股权比例为
31%、30%、19%、20%。
    2022 年 11 月 7 日,赵乾将其持有宇瑞科技 30%股权转让给骏华新能源,黄
利将其持有宇瑞科技 19%股权转让给骏华新能源。转让完成后,骏华新能源持有
宇瑞科技 80%股权,瑞福锂业持有宇瑞科技 20%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骏华新能源认缴出资 2,880 万元,已实缴 1,116 万元,
瑞福锂业认缴出资 720 万元,已实缴 720 万元。
    3、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宇瑞科技成立于 2021 年 11 月,2021 年度未实际经营,且尚未收购光宇矿
业;2022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已将光宇矿业纳入合并范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对宇瑞科技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报
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宇瑞科技合并报表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57,827.51                    7,8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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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                               42,658.57                      8,152.96
              股东权益                               15,168.94                       -297.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575.93                       -297.31
            应收款项总额                             16,543.17                      7,654.72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1,319.11                       -396.38
               净利润                                  -990.50                       -297.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2.76                       -297.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0.81                         -0.78

    4、主要业务及核心资产
    宇瑞科技的核心资产为持有光宇矿业 60%股权,而光宇矿业持有河南省卢氏
县官坡镇蔡家锂矿和南阳山锂矿 100%权益。
    光宇矿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河南光宇矿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地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东明镇东明路东城小区 A 区 15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224670068637P
 法定代表人                赵乾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锂矿开采、浮选;矿产品购销。
 股权结构                  宇瑞科技持股 60%,三门峡金渠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0%

    宇瑞科技持有光宇矿业的 60%股权,系从三门峡金渠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取
得,具体如下:
    2022 年 3 月和 2022 年 6 月,宇瑞科技分别竞拍取得三门峡金渠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的光宇矿业 49%股权和 11%股权,两次交易对价分别为 16,954 万元和
3,806 万元,合计以 20,760 万元的对价取得光宇矿业 60%的股权,对应整体估值
为 34,600 万元,上述交易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宇瑞科技持有光宇矿业 60%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光宇矿业的法定代表人由宇瑞科技的董事长赵乾担任,宇瑞科技对光宇矿业实施
控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宇瑞科技间接控制光宇矿业。
    (三) 蔡家锂矿概况
    1、地理位置和基础设施情况
    蔡家锂矿位于河南省卢氏县官坡镇蔡家沟脑一带,位于县城南西方向,直线
距离 33km。矿区总体呈北西南东向展布,西起大西沟梁以西,向东经程家院至
三道沟以东,东西长 2100m,南北宽 200~400m,面积 0.48km2。矿区位于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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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鄂三省交界区,交通相对便利,周边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原料及燃料供应相
对充足。
    2、采矿权
    蔡家锂矿采矿权初设于 1999 年,采矿权人为卢氏县官坡矿产开发公司。2008
年 12 月,依法经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光宇矿业以协议出让方式于卢氏县
官坡矿产开发公司处取得该采矿权,并于 2018 年 12 月完成蔡家锂矿生产勘探报
告及评审意见书的备案,针对生产勘探报告载明新增储量已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处置采矿权出让收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宇矿业
已缴纳首期出让收益,剩余出让收益按照合同约定分期缴纳。
    光宇矿业取得蔡家锂矿采矿权前的出让收益均已由以往采矿权人缴纳完毕,
且光宇矿业自取得蔡家锂矿采矿权以来,已逐年缴纳矿业权占用费,不存在欠缴
费用。
    根据采矿许可证(证号:C4112002010125120097954),蔡家锂矿矿区面积
0.48km2,生产规模可达 6 万吨/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家锂矿尚未进入矿石
采选阶段。由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0 年 4 月 7 日至 2022 年 4 月 7 日,光宇
矿业已于 2022 年 6 月向自然资源部依法申请蔡家锂矿采矿证延续,并将生产规
模申请扩大至 30 万吨/年。采矿证延续手续已于 2022 年 9 月获自然资源部受理,
目前处于续证流程当中,预计不存在实质办理障碍。
    3、资源情况
    经生产勘探并备案,蔡家锂矿采矿权内圈定稀有金属矿体 18 个,估算保有
稀有金属矿石量 274.09 万吨,氧化锂资源量 19,766.9 吨,氧化锂平均品位 0.72%。
具体如下:
                                                                            氧化锂平
  资源类型       资源量类型      矿石量(万吨)    氧化锂资源量(吨)
                                                                              均品位
                探明(111b)         94.71                7,086.2             0.75%
                控制(122b)         73.82                5,660.7             0.77%
 全区总资源
                 推断(333)         105.56               7,020.0             0.67%
                探明+控制+推断       274.09              19,766.9             0.72%

    除主矿锂矿石外,蔡家锂矿还共伴生钽、铌、铍、铷、铯、锡等有益组分。
共生保有氧化钽资源量 392.3 吨,平均品位 0.014%;保有氧化铌资源量 262.3 吨,
平均品位 0.010%。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宇矿业正在申请蔡家锂矿深部详查探矿权,取得探矿
权后,将在矿区范围内进一步向深部勘探资源储量。
   (四) 南阳山锂矿概况
   1、地理位置和基础设施情况
    南阳山锂矿位于河南省卢氏县官坡镇南阳山-百花沟一带,位于县城南西方
向,直线距离 37km。矿区总体呈“阶梯状”北西南东向延伸,北西起小安沟,
东南到前彦沟,北自胶泥古硐,南至老婆沟以南。东西长 5000m,南北宽
700~2800m,面积约 7.1377km2。矿区位于陕、豫、鄂三省交界区,交通相对便
利,周边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原料及燃料供应相对充足。
   2、采矿权
    南阳山锂矿采矿权初设于 1999 年,采矿权人为卢氏县官坡矿产开发公司。
2008 年 12 月,依法经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光宇矿业以协议出让方式于卢
氏县官坡矿产开发公司处取得该采矿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阳山锂矿已备案储量的出让收益已全部缴纳;光宇矿
业自取得南阳山锂矿采矿权以来,已逐年缴纳矿业权占用费,不存在欠缴费用。
    根据采矿许可证(证号:C4112002010125120097949),南阳山锂矿矿区面
积 7.1377km2,生产规模 6 万吨/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 201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目前南阳山锂矿尚未进入矿石采选阶段,光宇矿业已向自
然资源部依法申请南阳山锂矿采矿证延续,延续的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仍为 6
万吨/年。目前南阳山锂矿采矿权处于续证流程当中,预计不存在实质办理障碍。
   3、资源情况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南阳山锂矿保有金属资源矿石量 29.12 万吨,保有氧化
锂资源量 3,280.26 吨,平均品位 1.13%。
    除主矿锂矿石外,南阳山锂矿还伴生钽、铌、铍、铷、铯、锡等有益组分。
伴生保有氧化钽资源量 35.95 吨,平均品位 0.012%;保有氧化铌资源量 27.05 吨,
平均品位 0.009%。
   (五) 矿业权权属转移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取得宇瑞科技 8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光宇矿
业持有的河南省卢氏县官坡镇蔡家锂矿和南阳山锂矿 100%权益。本次股权转让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告

已获宇瑞科技股东会通过,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已获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尚需履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股权转让后,相关矿业权主体仍为光宇
矿业,权属未发生变化,无需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同意,但尚需履行股权变
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的矿业权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或者诉讼等权利争议情
况。
   (六) 尚未进入开采阶段的矿业权的开采方案
       由于市场原因,蔡家锂矿和南阳山锂矿取得采矿证后一直未开采。2020 年
以来在全球碳中和的大趋势下,新能源产业迎来了大发展时代,锂矿、锂盐价格
持续处于景气周期,为充分合理利用矿产资源,蔡家锂矿和南阳山锂矿已有序制
定并推进开采计划。具体如下:
   1、蔡家锂矿
       光宇矿业已完成生产勘探工作并取得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
评审材料的备案证明(豫国土资源备字[2018]94 号),正在组织开展矿石采选前
的建设工作,各项审批程序将在采矿许可证办理延续后有序开展,预计完成上述
审批程序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根据《河南光宇矿业有限公司蔡家锂矿采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项
目周边供水供电条件良好,交通相对便利,工厂已进行选址并完成周边居民搬迁
工作,采选技术工艺成熟。蔡家锂矿采选工程的项目总投资 31,930.71 万元,预
计投产时间为 2023 年 6 月,达产后预计年产锂精矿 3.18 万吨,预计项目达产后
年均单位矿石采选总成本为 305.01 元/吨,年均销售收入 16,027 万元,年净利润
2,451 万元,服务年限 8 年。根据敏感性分析测算,项目投产以后企业生产能力
达到设计规模的 73.19%,本项目处于盈亏平衡点;根据可行性研究方案,其锂
精矿(5%)预计不含税销售价格为 5,200 元/吨,锂精矿(4.18%)预计不含税销
售价格为 4,300 元/吨,而近年来锂精矿价格持续上涨,目前锂精矿(5%-5.5%)
近三年平均价格达到 10,500 元/吨,该项目针对锂精矿价格的波动具有较高的抗
风险能力。
   2、南阳山锂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阳山锂矿采矿许可证延续载明的资源储量较低,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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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重新进行生产勘探和储量备案工作。南阳山锂矿预计在蔡家锂矿采选工程项
目投产后方进行开采,项目开发方案尚未商定,预计投产时间及达产时间尚存在
不确定性。
   (七) 其他情况说明
   1、矿业权权属情况及账面价值
    本次交易涉及的矿业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或者诉讼等权利
争议情况。本次宇瑞科技 80%股权转让后,相关矿业权主体仍为光宇矿业,权属
未发生变化,无需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同意,但尚需履行股权变更相关的工
商变更程序。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两宗采矿权的账面价值合计为 38,255.21
万元。
   2、采矿权续证情况
    蔡家锂矿和南阳山锂矿的采矿权处于续证申请程序中,预计不存在实质办理
障碍。为保障收购方利益,本次《股权收购协议》和《增资协议》约定,若蔡家
锂矿和南阳山锂矿的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未完成或未获通
过,公司有权要求交易对方骏华新能源回购公司持有的宇瑞科技全部或部分股权
(含本次增资取得的股权)。
   3、相关人员配置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入新能源上游锂矿行业,公司将根据收购协议及
增资协议的约定,向标的公司及子公司派驻管理团队,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及财
务总监等。同时,公司也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现有专业技术员工的的整合优化并不
断吸收外部人才,从而实现在新能源锂矿行业的技术、人才储备,为标的公司后
续发展及运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4、宇瑞科技应收股东借款的还款安排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宇瑞科技对控股股东骏华新能源及骏华新能源有限
合伙人佛山市骏美特种陶瓷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2,116.66 万元和
2,752.26 万元,对少数股东瑞福锂业的法定代表人亓亮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8,412.05 万元,骏华新能源和亓亮计划在本次交易交割前清偿,佛山市骏美特种
陶瓷有限公司已偿还本金 2,600 万元,剩余利息 152.26 万元计划在本次交易交割
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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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评估及定价情况
    (一) 资产评估情况
    亚泰兴华(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兴华评估”)以 2022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宇瑞科技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深圳市盛讯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事宜涉及的卢氏县宇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
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京亚泰兴华评报字[2022]第 YT078
号)。
    考虑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之间的适用性,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
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宇瑞科技在评估
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如下:
                                                                         单位:万元
 宇瑞科技单体报表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6,762.45       17,426.50          664.05              3.96
         非流动资产        22,466.60       22,248.62         -217.98             -0.9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21,960.00       21,908.03          -51.97             -0.24
          无形资产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6.60        240.59          -166.01            -40.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0.00        100.00                 -                   -
 资产总计                  39,229.05       39,675.11          446.06              1.14
          流动负债         38,611.50       38,611.50                -                -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合计                   38,611.50      38,611.50                -                   -
 净资产                        617.55       1,063.61          446.06             72.23

    宇瑞科技合并报表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
575.93 万元,宇瑞科技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063.61 万元,较宇瑞科技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价值整体增值 84.68%。
    除本次评估外,最近三年一期,宇瑞科技不存在其他评估情况。
    (二) 矿业权评估情况
    河南省诚信矿业服务有限公司以 2022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光宇矿业蔡
家锂矿采矿权及南阳山锂矿采矿权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分别出具了《河南光宇
矿业有限公司蔡家锂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蔡家锂矿评估报告》)(豫
诚信矿权评字〔2022〕第 072 号)、《河南光宇矿业有限公司南阳山锂矿采矿权评
估报告》(以下简称《南阳山锂矿评估报告》)(豫诚信矿权评字〔2022〕第 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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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此次采矿权价值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是折现现金流量法。经评估,截至到评
估基准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蔡家锂矿剩余保有资源储量 274.09 万吨对应的采
矿权评估价值为 36,650.72 万元,南阳山锂矿剩余保有资源储量 29.12 万吨对应
的采矿权评估价值为 1,617.75 万元。
    (三) 定价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以亚泰兴华评估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京亚泰兴华评报字[2022]第 YT078 号)所载的评估值为基础,并经交
易各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宇瑞科技整体作价 1,000 万元,其中骏华新能源持有
80%股权作价 800 万元。本次公司除收购骏华新能源持有宇瑞科技 80%股权以外,
拟进一步向宇瑞科技增资 14,720 万元,增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
    五、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股权收购协议
    公司(收购方)与骏华新能源(转让方)、宇瑞科技(标的公司)、吴成华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
    公司以现金方式向骏华新能源收购其持有的宇瑞科技 80%股权,标的股权对
应宇瑞科技注册资本 2,880 万元,其中认缴而尚未实际缴纳部分为 1,764 万元,
该部分注册资本由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承担实缴义务。
    2、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宇瑞科技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575.93 万
元,以 2022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宇瑞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整体评估值
为人民币 1,063.61 万元。
    基于以上评估结果,经友好协商,以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 1,000 万元,
相应宇瑞科技 80%股权的价格为 800 万元。
    (2)支付方式
    股权收购协议签署之日起的 3 个工作日内,公司向骏华新能源支付收购意向
金 150 万元,并在公司及标的公司完成内部审议批准程序满足生效条件后转为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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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收购价款,若本次交易未获通过,则转让方退回收购意向金。
    在标的公司 80%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公司向骏华新能
源支付第二期股权收购价款 650 万元。
   3、股权回购
    若光宇矿业未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前,就蔡家锂矿及南阳山锂矿办理完毕
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或者延续申请登记被主管部门驳回、否决,导致光宇矿业
无法继续享有就上述矿业的采矿权的,公司有权要求骏华新能源回购公司所持有
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回购价格由届时双方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公司已支
付的取得股权的成本价款加上按单利方式计算的每年 8%的年回报和届时累计未
分配的股息和红利。
   4、过渡期损益安排
    过渡期期间宇瑞科技的损益归属于公司。过渡期间内,宇瑞科技应当按中国
法律及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规定正常、有序、合法经营,如未经收购方同意,宇
瑞科技在过渡期间内发生金额超过 200 万元的费用或损失,该等费用或损失由转
让方承担,在费用或损失发生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全额补偿给收购方。
   5、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的连带保证
    吴成华就骏华新能源、宇瑞科技在《股权收购协议》项下的义务履行承担连
带责任。
   6、协议生效条件
    《股权收购协议》自各方签章后成立。《股权收购协议》协议成立后,在如
下各项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a.盛讯达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其他有关文件的签订等;
    b.宇瑞科技就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履行完毕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
    若因上述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股权收购协议》无法生效的,协议任何
一方不追究协议他方的法律责任。
   7、违约及赔偿
    骏华新能源与宇瑞科技同意,如骏华新能源、宇瑞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违反
其在《股权收购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与保证或任何声明与保证为不真实、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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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存在任何误导,骏华新能源与宇瑞科技应当补偿公司因此可能产生或遭受的所
有成本、费用、支出等直接及间接损失。
    如宇瑞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因交割日前存在但未披露的负债、交割日前已存
在抑或因交割日前行为所导致的或有负债发生损失或承担不利,则骏华新能源应
当予以赔偿,确保不会导致宇瑞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收购方遭受任何直接或间
接的损失。
    除非《股权收购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如(“违约方”)不能按《股权收
购协议》各项条款的规定履行其责任与义务,且未能在另一方(“守约方”)书面
通知其纠正之日起的 15 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致使守约方遭受任何损失的,违
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 增资协议
    鉴于公司拟受让宇瑞科技 80%股权,与现有股东瑞福锂业有意共同扩大宇瑞
科技资本金,加快光宇矿业所持采矿权的综合开发利用的背景,公司与山东瑞福
锂业有限公司、宇瑞科技(标的公司)、吴成华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签署了《增
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增资方案
    公司以现金 14,720 万元认缴增资 14,720 万元,瑞福锂业以其向对宇瑞科技
的 3,680 万元债权,以债转股方式认缴增资 3,68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
成后,宇瑞科技注册资本由 3,600 万元增加至 22,000 万元,公司持股 80%,瑞福
锂业持股 20%。
   2、增资安排
    增资协议签署成立之日起的 3 个工作日内,公司向宇瑞科技支付增资意向金
2,600 万元,在增资各方及标的公司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批准本次交易后,增资意
向金转为第一期增资款。
    瑞福锂业对宇瑞科技债转股事项已进行评估并在宇瑞科技财务报表中进行
相应调整,以及宇瑞科技未发生重大不利事件、交易各方所有保证及承诺事项依
约履行后 10 个工作日内,公司向宇瑞科技支付第二期增资款 12,120 万元。
    宇瑞科技应在盛讯达及瑞福锂业均缴付对应增资对价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办
理本次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盛讯达和瑞福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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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分别取得增资对应的股权,享有该等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
   3、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内,宇瑞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按照惯例正常经营,不会签订任
何可能对其业务、资产、财务状况或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或协议或作出
任何该等承诺;交易各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进行谈判、协商或签订任何对本次增
资构成任何限制性条件的协议;宇瑞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实施
重大投资、担保、新增关联交易、变更股权结构或进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
   4、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的连带保证
    吴成华就宇瑞科技在《增资协议》项下的义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5、协议生效条件
    《增资协议》自各方签章后成立。《增资协议》协议成立后,在如下各项条
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a.盛讯达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其他有关文件的签订等;
    b.宇瑞科技就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履行完毕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
    c.瑞福锂业就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履行完毕一切符合其公司章程及与第三方
签署的任何文件、任何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议程序。
    若因上述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增资协议》无法生效的,协议任何一方
不追究协议他方的法律责任。
   6、违约及赔偿
    如果《增资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增资协议》规定,则其他方除享有《增资
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之外,还有权就其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提出赔偿要求,违
约方应就该等损失对守约方作出赔偿,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使守约方免受任何
进一步的损害。如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增资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增资协议》规定,则其他方除享有《增资协议》
项下的其它权利之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实际且全面地履行《增资协议》项下的
义务。无论《增资协议》是否有相反的规定,本条的规定应在《增资协议》各方
终止其权利和义务之后,或《增资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六、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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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
如因业务关系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审批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不会使公司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独立性,亦不会导致交易完
成后公司对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全球碳中和的大趋势下,新能源产业迎来了大发展时代。2016 年,我国
首次提出了 24 种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录,锂被定位为 24 种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之
一。2020 年以来,锂矿、锂盐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价格持续处于景气周期。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间接持有光宇矿业 60%的股权,享有蔡家锂矿和南
阳山锂矿权益,从而通过布局锂矿资源切入新能源产业上游核心领域。蔡家锂矿
和南阳山锂矿除已探明储量外,还有一定的储量勘探潜力,未来具有较好的开发
价值和发展前景。
    本次交易完成后,宇瑞科技及光宇矿业将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将为光宇
矿业的勘探、开发提供有力支持,光宇矿业的开发与运营将有助于丰富公司的业
务结构,布局新能源产业,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而为公司的未来发展
带来积极影响。
   (二) 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1、蔡家锂矿和南阳山锂矿的采矿权处于续证申请中,存在审批时间较长或
审批不通过的风险;
    2、矿山大规模开采涉及大量审批事项,若长时间不能获得相关审批手续,
将对本次投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矿产资源的开发在勘探、开采、建设和运营等方面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
因此存在由于资金筹集情况致使开发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4、虽然有专业机构对蔡家锂矿项目和南阳山锂矿项目的资源储量进行了评
估,但该资源量数据仍有可能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风险;
    5、由于矿产资源属周期性商品,随着中长期产业供求关系的变化,未来锂
精矿价格存在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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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标的资产所处行业为公司首次进入的领域,公司缺乏矿山经营管理行业
经验,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八、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骏华新能源、宇瑞科技、光宇矿业
不存在关联交易。
   九、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 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交易作价以评估机构出具评估值为基
础,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的发展战
略、产业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 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丰富业务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
争力,有利于公司开拓盈利增长点,助力产业的中长期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的整
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交易事项时,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作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基础,交易价格公允,不
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收购事项并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针对本次矿业权相关投资,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发表了《北京君合
(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卢氏县宇瑞科技有
限公司股权所涉矿业权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的各方主体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具备本次交易的主
体资格。
    2、蔡家锂矿、南阳山锂矿符合采矿权延续登记的申请条件,其申请延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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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实质法律障碍,蔡家锂矿及南阳山锂矿的采矿权(到期并申请延期手续办理
中)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诉讼或仲裁等权利限制或权属争议的情形。
    3、蔡家锂矿、南阳山锂矿的采矿权(到期并申请延期手续办理中)已经具
有资质的矿业权评估机构评估,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相关评估报告处于有效
期内。
    4、本次交易所涉矿业权权属并未发生转移,不涉及矿业权转让审批事项和
特定矿种资质及行业准入问题。
   十一、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股权收购协议
    4、增资协议
    5、宇瑞科技审计报告
    6、宇瑞科技评估报告
    7、蔡家锂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8、南阳山锂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