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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讯达:2022年独董述职报告-林良协2023-04-27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良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

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从而为董事会的

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2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1次、

请假1次;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6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           相关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十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同意
2022 年 3 月 28 日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一次会议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事前认可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

                                      2、《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 2022 年度董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十
2022 年 4 月 27 日                    4、《关于 2021 年度高管薪酬的确认及 2022 年度高
                                                                                        同意
                     二次会议
                                      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5、《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提高董监高责任险保费的议案》

                                      8、《关于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提名吕国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2022 年 5 月 31 日                                                                      同意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2022 年 8 月 26 日                                                                      同意
                                      外担保情况
                     四次会议

                                      1、《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2 年 10 月 9 日                                                                      同意
                     十五次会议
                                      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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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一)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

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司的定期

报告、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审阅;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

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2 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二)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作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对公

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生

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

能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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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认真地审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

慎行使表决权。

    3、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与公

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

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

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

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4、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配合

与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林良协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