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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国创: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14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
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经核查,我们认为:
    1、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
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均具备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聘任
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胜任公司相应职务。
    4、储士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
会秘书资格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董永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史兴领先生、储士升先
生、程先乐先生、许广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武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聘任储士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页无正文,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齐美彬:_________



                        冯   华:_________



                        李姚矿:_________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