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2018-12-14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爱新凯科技有限公司进
行注资,用于“数字制版机、工业用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线项目”的实施,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该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向
及实际资金需求,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
投项目事项。
独立董事:蒙红云、李伯侨、黄宁清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