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浙商证券关于《爱司凯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2022-07-1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的核查意见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司凯”、“上市公司”、“公司”)
筹划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鹏城金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云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终止本
次交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接受爱司凯委托,担任
其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
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等规定要求,浙商证券对爱司凯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所涉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核查期间为披露重组报告书(2020年10月9
日)至披露重组方案终止重组事项公告之日止(2022年7月8日)(以下简称
“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知悉本次交易终止情况的交易
各方董监高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中介机构及有关知情工作人员,及前述自
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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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业务单号:114000036169)、《股东股份变
更明细清单》(业务单号:114000036169),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相关各方、
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内无交易爱司凯股票的行为。
四、自查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交易查询信息,本
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相关各方、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
爱司凯股票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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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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