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经过认真地了解和核
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报告期内,除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均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
公司能有效控制相关风险,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贯彻实施,
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
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有效。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进行上述额度的现金管理业务。
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最终的授信额度以各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此额度内实际融资额度以公司及子
公司视实际需求而确定,上述授信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取得一定的
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且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风险可控,符合全体
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申请银
行授信。
六、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体现了其对公司的支持,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且此
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
合法,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
保。
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所处地域、
行业的薪酬水平,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据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夏明会、刘庆伟、刘宏展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