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3-040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概述
1、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司凯”),公司实际控
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为公司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的银行授
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通过公司
控股股东樟树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特”)间接持有爱司凯
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
唐晖先生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
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拟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李明之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樟树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1,056,04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68%,李明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朱凡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樟树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1,056,0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8%,朱凡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李明之先生及朱凡先生为
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连带责任保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申请综合
债权人(拟授信银行) 拟担保方
号 授信额度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000 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5,000 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庙前直街支行 3,000 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
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新城支行 3,000 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4,000 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阳支行 5,000 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
合计 22,000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担保期限、授
信品种以公司根据自身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四、关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本次提供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
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
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度仅为公司拟申
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金额,最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
合同为准。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 2023 年度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无需就此次
保证担保向保证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与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金额为 0 元。(上述金额不含本次)
七、审议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公司董事会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符合公司根本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认为本项关联
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符合公司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体现了其对公司的支持,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
要担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议案审议过程中,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
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