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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辰安科技: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7-04-26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41




      2017 年 04 月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茂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李群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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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8,791,685.68            66,265,467.40                      -56.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238,722.11            2,838,915.63                     -566.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3,802,960.32             2,582,502.67                    -634.48%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8,057,232.77            -32,908,110.79                     228.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05                       -4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05                       -4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8%                     0.90%                      -2.5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44,474,737.36         1,209,412,189.75                      -5.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81,800,295.48           795,065,125.34                       -1.6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26,863.5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371,000.00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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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168,837.67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9,999.9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99,505.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957.88
合计                                                             564,238.21              --




二、重大风险提示

        1、行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公司的国内业务较高程度上依赖于各级政府在公共安全与应急领域的政策导向、资源与资金的投入。
如果政府对公共安全领域的政策导向、机构与机制安排出现重大变化,将会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较大
的不确定性影响。考虑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做为明确的工作方向和要求,因此,
国内行业政策调整的风险虽然存在,但相对较低。

        2、海外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变化与收入不稳定风险

        公司在海外的最终用户主要为所在国或地区的政府部门,该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变化、领导换届都可能
对公司的海外项目签约、执行、实施、验收带来不确定性影响。如公司项目所在的某些国家或地区出现政
府更迭、政策调整、制度变革、动乱、对外政治关系发生危机、汇率波动等,都可能对公司所参与的海外
市场项目造成直接或间接的负面影响。海外的国家级项目由于项目金额大,执行周期长,且受上述风险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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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影响,在收入的季节性、稳定性、周期等方面较国内项目都更长。公司在推进海外项目时会谨慎评估客
户所在国的政治、经济、汇率等风险,在收款与资金保障方面做好对公司权益的保护,尽可能降低海外国
家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

    3、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

    受客户结构、业务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存在各季度分布不均衡、前低后高的特点。公司
的经营业绩存在着明显的季节性波动。公司的最终用户以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为主,项目通常在年初进行
方案设计,年中和下半年进行项目建设,年底进行项目验收。政府客户的采购特点使公司的营业收入具有
明显的季节性特征,营业收入主要集中于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扩大,客户类型增
多,在未来三到五年,该风险有可能会有下降趋势。

    4、研发成果市场化风险

    公司以自主研发、合作研发、投入和支撑基础技术研究等多种方式进行研发投入,并尽可能紧密关注
市场需求,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制定与落实研发策略,但并不能保证所有的研发投入、技术与产品成果都
能在市场上如期产生经营收益。发生此种情况,有可能使公司错失市场机会,加大经营成本,影响公司盈
利能力和发展速度。公司将持续以市场为导向推进研发,通过多维度论证,谨慎立项,有成本控制的试错,
提高产品研发与市场化的成功概率,降低研发投入,有计划的规划短、中、长期产品梯队,积极开展技术
合作,加快研发进度,降低新研发失败和研发成果市场化失败的风险。

    5、应收账款增多的风险

    随着公司国内外业务规模、市场覆盖的扩大,客户类型的增加,加上项目本身的执行与验收周期较长,
因此应收账款有逐渐增加及账龄结构发生改变的趋势,可能带来一定的坏账风险。公司会审慎选择项目、
客户和合作伙伴,将资金风险控制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减少应收账款增大带来的
呆坏账风险。

    6、经营管理和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公司人员的增加,业务规模的扩大,技术创新与产品线延长,公司经营和管理需要面临更高的要
求和挑战。如果不能及时实现管理升级、优化运管体系,或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出现失误,将对公司的经营
和发展带来不确定的风险。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如不能在信息技术、公共安
全、经营管理、研发、开发等方面引进更多的人才,通过多种方式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将
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速度与潜力。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19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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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清控创业投资
                       国有法人        20.12%         16,096,154        16,096,154
   有限公司

轩辕集团实业开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97%         10,378,845        10,378,845      质押                2,160,000
发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辰源世纪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30%          9,836,538         9,836,538
 科贸有限公司

   同方股份
                 境内非国有法人         8.44%          6,750,000         6,750,000
   有限公司

 上海瑞为铁道
                 境内非国有法人         6.75%          5,400,000         5,400,000
 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烽火

 科技创业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1%          2,250,000         2,250,000

   有限公司

北京中咨顺景创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5%          1,800,000         1,800,000      质押                1,800,000
业投资有限公司

    岳建明           境内自然人         1.88%          1,500,000         1,500,000

    薛兴义           境内自然人         1.50%          1,200,000         1,200,000

    杨云松           境内自然人         1.50%          1,200,000         1,200,000

安徽昆冈创业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          1,200,000         1,200,000

 (有限合伙)

    薛海鹏           境内自然人         0.75%           600,000            6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张勇                                                         576,009 人民币普通股              576,009

              黄炳仲                                                       2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

              黄培良                                                       193,626 人民币普通股              193,626

              张舟                                                         136,783 人民币普通股              136,783

              邓翠云                                                       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                                              96,900 人民币普通股               96,9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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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刘宁                                                         92,350 人民币普通股            92,350

            李彩玲                                                        91,100 人民币普通股            91,100

             杨钧                                                         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

            刘运华                                                        86,500 人民币普通股            86,500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20.12%和 8.44%的股份。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同一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

                                 公司。轩辕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12.97%的股份,薛兴义持有公司 1.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的股份,同时持有轩辕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5.13%的股权。上海瑞为铁道科技有
          行动的说明
                                 限公司持有公司 6.75%的股份,薛海鹏持有公司 0.75%的股份,同时持有上海瑞为铁道

                                 科技有限公司 60%的股权。薛兴义与薛海鹏为叔侄关系。除以上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

                                 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股东邓翠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100,000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实际合计持有 100,000 股;股东李彩玲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通过投资者信用

      情况说明(如有)           证券账户持有 91,1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91,100 股;股东杨钧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9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9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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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分析

                                                                             主要是本期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
   货币资金         191,431,263.34          562,098,783.06       -65.94%
                                                                             产品所致

   预付款项          63,607,095.98           38,440,020.40       65.47%      主要是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20,101,607.94           14,288,211.59       40.69%      主要是本期项目保证金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262,043,293.45              924,670.77    28239.09%      主要是本期增加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3,621,334.37            2,292,766.14       57.95%      主要是本期新增股权投资所致

   开发支出          15,602,059.31           10,158,225.19       53.59%      主要是本期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13,646,911.31           22,979,250.68       -40.61%     主要是本期支付年终奖导致较期初减少

   应交税费           7,367,779.78           36,947,624.61       -80.06%     主要是本期应支付的税款减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                                                               主要是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已到期偿
                                    0        11,032,500.00      -100.00%
   流动负债                                                                  还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102,221.11               -76,113.36      34.30%      主要是本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成人民币所致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2017 年 1-3 月份        2016 年 1-3 月份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分析

 营业总收入          28,791,685.68           66,265,467.40        -56.55%     主要是本期验收项目减少所致

                                                                              主要是本期验收项目减少相应成本结转也减
  营业成本           10,700,765.27           33,116,581.30        -67.69%
                                                                              少所致

                                                                              主要是本期确认收入减少导致附加税也减少
 税金及附加             133,023.72              430,064.67        -69.07%
                                                                              所致

  财务费用               21,781.43              951,451.82        -97.71%     主要是本期利息支出减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2,837,846.43            1,144,901.84        147.87%     主要是本期计提坏帐准备所致

  投资收益              122,405.90               -28,636.04      -527.45%     主要是本期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3,079,139.70            9,065,797.19        -66.04%     主要是本期课题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             303,087.40                   26.55    1141472.13%     主要是本期捐赠款增加所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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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费用            -239,455.28          405,870.44       -159.00%    主要是本期亏损、计提坏帐准备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2017 年 1-3 月份   2016 年 1-3 月份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分析

     销售商品、
                          50,570,710.06     107,563,137.36        -52.99%    主要是本期合同回款减少所致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主要是本期收回的保证金及押金等减少
                           7,704,827.51      20,330,771.61        -62.10%
     有关的现金                                                              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735,000.00                                      主要是本期处置车辆所致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
                         125,419,127.93           4,986.26   2515194.59%     主要是本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2,370,824.17         582,150.66       307.25%     主要是本期购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75,000.00                                      主要是本期新增股权投资所致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385,000,000.00      20,000,000.00      1825.00%     主要是本期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有关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7,800,000.00      10,000,000.00       178.00%     主要是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8,032,500.00      18,300,000.00        53.18%     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
                             515,228.34       1,155,839.17        -55.42%    主要是支付的银行利息减少所致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480,000.00                                      主要是本期支付上市费用所致
     有关的现金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保持平稳发展,国内业务由于最终用户以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为主,项目通常在
年初进行方案设计,项目建设集中在年中及下半年,而项目的验收通常于年底进行,因此,营业收入受客
户结构、业务特点等因素影响,存在各季度分布不均衡、前低后高的特点。一般来说,一季度收入占全年
比重最低,存在明显季节性波动。海外业务主要项目均在执行中,一季度无海外项目验收。因此,本期收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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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水平较去年同期有大幅降低。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应急平台产品升级改造及安监原型系统研发、应急大数据基础平
台(GS-BPlatform)、人防三维一张图、接处警产品等研发项目进度均按计划正常、有序开展,预计前述项
目将拓展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使公司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 5 大供应商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合同执行情况正常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不存在对单个供应商依赖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 5 大客户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合同执行情况正常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
司不存在对单个客户依赖的情况。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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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详
见本报告“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重大风险提示”。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

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北京辰安
                                         激励计划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2017 年 01
                科技股份      其他承诺                                                          9999-12-31 正常履行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月 17 日
                有限公司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为了寻求与公司共同发展,为公司的发展贡

                                         献自己的力量,本人自愿参与公司推行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并保证:1、
股权激励承诺
               陈涛;范维澄;              本人作为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式员工,

               黄全义;李陇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同时

               清;梁光华;苏              愿意接受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2、本人承 2017 年 01
                              其他承诺                                                          9999-12-31 正常履行
               国锋;孙茂葳;              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 月 17 日

               孙占辉;王萍;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

               吴鹏;袁宏永               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自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

                                         益返还公司。3、本人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公

                                         司未公告的对本人激励的任何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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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
                清华控股     股份限售                                            2016 年 07
                                        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9-07-25 正常履行
                有限公司       承诺                                              月 26 日
                                        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

                                        通和转让。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

               清控创业投               技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资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16 年 07
                                                                                              2019-07-25 正常履行
                同方股份       承诺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以当日为基准 月 26 日

                有限公司                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以当日为基准

或再融资时所                            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则本公司所持公

  作承诺                                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海瑞为铁

               道科技有限

               公司;天津辰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源世纪科贸    股份限售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2016 年 07
                                                                                              2019-07-25 正常履行
               有限公司;轩     承诺     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的 月 26 日

               辕集团实业               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

               北京中咨顺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景创业投资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有限公司;武   股份限售 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 2016 年 07
                                                                                              2017-07-25 正常履行
               汉光谷烽火      承诺     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月 26 日

               科技创业投               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

               资有限公司               应责任。"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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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安徽昆冈创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业股权投资     股份限售 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 2016 年 07
                                                                                  2017-07-25 正常履行
合伙企业(有     承诺     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 月 26 日

 限合伙)                 份。如本合伙企业未履行承诺,本合伙企业

                          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陈涛;刘奕;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申世飞;
               股份限售 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的 2016 年 07
  疏学明;                                                                         2017-07-25 正常履行
                 承诺     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如 月 26 日
  薛兴义;
                          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杨锐;岳建明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

                          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

   陈涛;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

  梁光华;                 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
               股份限售                                              2016 年 07
  孙占辉;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2018-07-25 正常履行
                 承诺                                                月 26 日
  薛海鹏;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杨云松                  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

                          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

                          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

                          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以当日为

                          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

                          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以当日为

                          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则本人所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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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保

                      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

                      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

                      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配

                      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配偶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的,自配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配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李甄荣;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股份限售                                              2016 年 07
武晓燕;               配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2018-07-25 正常履行
             承诺                                                月 26 日
 肖贤琦               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配偶离职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

                      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

                      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

                      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

                      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均低于以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

                      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以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

                      发行价格,则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

                      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保证不会因本人配偶职

                      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本

                      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未来五年
清控创业
           股份减持 内,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在上述锁定期满 2016 年 07
  投资                                                                        9999-12-31 正常履行
             承诺     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月 26 日
有限公司
                      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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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人股票,但并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

                       本公司控股地位。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

                       个月内,如本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则每十二个月转让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

                       行人股票数量的 5%,且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

                       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在本

                       公司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本公司将在

                       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

                       向。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未来五年内,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在上述

                       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

                       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

                       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本公司拟转让持有的

同方股份    股份减持 发行人股票,则每十二个月转让数量不超过 2016 年 07
                                                                          9999-12-31 正常履行
有限公司      承诺     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 5%,且转让价 月 26 日

                       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

                       行价格。在本公司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

                       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

                       告减持意向。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

                       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上海瑞为
                       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
铁道科技
                       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有限公司;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若本公司研究决定减持
天津辰源
                       股份,本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世纪科贸    股份减持                                           2016 年 07
                       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发行人股             9999-12-31 正常履行
有限公司;     承诺                                             月 26 日
                       票。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如下:(1)锁定期
轩辕集团
                       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
实业开发
                       50%,第二年减持数 量不超 过持股数量的
有限责任
                       100%;(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
  公司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

                       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14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在

                    本公司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本公司将

                    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

                    向。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如果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股价出现低于每

                    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指公司最新报告期期

                    末公告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

                    产,下同)的情况时,公司将启动以下稳定

                    股价预案:一、触发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

                    条件(一)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

                    时,公司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

                    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

                    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二)触发条件:1、

                    回购义务触发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北京辰安
           IPO 稳定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时,且非在股 2016 年 07
科技股份                                                                2019-07-25 正常履行
           股价承诺 价稳定措施实施期内的情况时,则触发本公 月 26 日
有限公司
                    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及其他对本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

                    定且本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回购股份的义务(以下简称“回购义务触发条

                    件”)。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期为前次股份回购

                    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其后六个

                    月。2、触发条件的监测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回购义务触发条件的监测。在回购义务

                    触发条件满足的当日,本公司应发布公告提

                    示公司将启动回购股份的措施以稳定股价。

                    3、股份回购方案的制定及执行本公司董事会

                    应于回购义务触发条件满足之日起 10 个交易

                    日内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进行公告。股份回

                    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



                                                                                         15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回购对公司股价及

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股份回购议案经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公司有

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并取

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由本公司实施股份回

购的相关决议。本公司将在启动上述股份回

购措施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三)停止

条件:在实施上述回购计划过程中,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

资产,则本公司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本公司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自本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内,如回购

义务触发条件再次得到满足,则本公司应继

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二、发行人稳定

股价的措施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

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

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

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

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1、

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及/或其

他合法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股份回购价格

区间参考本公司每股净资产并结合本公司当

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用于股份回

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本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

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但不高于本公司

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0%,结合本公司当时的股权分布状况、财务

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2、要求控股股东及时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

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

增持的金额和期间。3、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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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4、通过削减开支、

                      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

                      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5、本

                      公司如拟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要

                      求其同时出具将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

                      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

                      股价承诺的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自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内,

                      当出现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当日发行人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当日

                      已公告每股净资产指公司最新报告期期末公

                      告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下同)

                      的情况时,则触发发行人回购股份稳定股价

                      的义务。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预案以所拥

清控创业              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IPO 稳定                                                2016 年 07
投资有限              如发行人股份回购议案未获董事会或股东大                    2019-07-25 正常履行
           股价承诺                                                月 26 日
  公司                会审议通过,或因如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义

                      务而使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及其他对发行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

                      件,或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再符合上市条

                      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发行人未能履行回购

                      股份义务,或发行人未能按照已公布的股份

                      回购方案实施股份回购时,则触发本公司增

                      持发行人股份以稳定股价的义务(以下简称

                      “增持触发条件”)。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前述增持触发条件的监测。在增持触发条件

                      满足的当日,发行人应发布公告提示发行人

                      股价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且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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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的义务无法履行

                          或未履行,并通知本公司采取措施稳定股价。

                          本公司承诺按以下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

                          价: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通知

                          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应就增持公司股票的

                          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拟增

                          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期限等信息,

                          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本公司将在接到发行人

                          董事会办公室通知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

                          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

                          不低于发行人总股本的 1%,但不超过发行人

                          总股本的 2%。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

                          当日发行人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则本公司可

                          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本公司中止实施股

                          份增持计划后,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期间内,如增持触发条件再次得到

                          满足,则本公司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

                          划。本公司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

                          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应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

                          规则、备忘录的要求。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

                          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发行人可将本公司增持

                          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两个年度公司应付本公

                          司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公司履行承诺为

                          止。自增持触发条件开始至本公司履行承诺

                          期间,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不予转让。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陈涛;范维澄;              "自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IPO 稳定                                               2016 年 07
黄全义;李陇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内,                 2019-07-25 正常履行
               股价承诺                                               月 26 日
清;梁光华;路              当出现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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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涌;苏国锋;    均低于当日发行人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当日

孙茂葳;孙占     已公告每股净资产指公司最新报告期期末公

辉;王萍;王忠;   告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

吴鹏;薛海鹏;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于振亭;袁宏     除息的,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下同)

永;赵燕来;周    的情况时,则触发发行人回购股份稳定股价

 大庆;周侠      的义务。本人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预案以本

                人的董事身份(如有)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并以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如有)在股东

                大会上投赞成票。如发行人股份回购议案未

                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如发行

                人履行股份回购义务而使其违反有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发行人有

                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导致发行人股权分

                布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发

                行人未能履行回购股份义务,或发行人未能

                按照已公布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股份回购

                时,则触发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以稳定股价

                的义务(以下简称“增持触发条件”)。发行人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述增持触发条件的监

                测。在增持触发条件满足的当日,发行人应

                发布公告提示发行人股价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

                低于每股净资产,且发行人回购股份以稳定

                股价的义务无法履行或未履行,并通知本人

                采取措施稳定股价。本人承诺按以下预案采

                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

                事会办公室通知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应就

                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包

                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

                完成期限等信息,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本人

                将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通知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集

                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用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发行人高级

                管理人员上一年度平均薪酬的 50%。在实施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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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当日发行人已公告每

                        股净资产,则本人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本人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内,如增持触

                        发条件再次得到满足,则本人应继续实施上

                        述股份增持计划。本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

                        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

                        行为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如本人未

                        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发行人可将本

                        人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两个年度公司应

                        付本人现金分红或薪酬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

                        行承诺为止。自增持触发条件开始至本人履

                        行承诺期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不予转让。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以及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承诺。如本

                        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严格履行本

                        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

                        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一)

                        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

                        开承诺事项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二)
北京辰安科
                        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 2016 年 07
技股份有限   其他承诺                                                       9999-12-31 正常履行
                        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 月 26 日
  公司
                        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将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2、将尽快研究使投资者利

                        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0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

                         就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

                         极接受社会监督。(一)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

                         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二)如本公司因不可抗
清控创业投                                                          2016 年 07
                其他承诺 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                  9999-12-31 正常履行
资有限公司                                                          月 26 日
                         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

                         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将尽快研究使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

                         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

                         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北京辰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
陈涛;范维澄;
                         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一)
黄全义;李陇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
清;梁光华;路
                         承诺事项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江涌;苏国锋;
                         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二)
孙茂葳;孙占                                                         2016 年 07
                其他承诺 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                  9999-12-31 正常履行
辉;王萍;王忠;                                                       月 26 日
                         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
吴鹏;薛海鹏;
                         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将在
于振亭;袁宏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永;赵燕来;周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
 大庆;周侠
                         众投资者道歉;2、将尽快研究使投资者利益

                         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承诺招股说
清控创业投                                                          2016 年 07
                其他承诺 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9999-12-31 正常履行
资有限公司                                                          月 26 日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承诺,



                                                                                                  21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

                    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购回股份的价格根据以虚假信息披露日

                    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和虚假信息

                    披露日前二十日交易均价孰高为定价依据。

                    其中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前复权计算公式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

                    参考价计算公式。本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

                    书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

                    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

                    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
清华控股                                                        2016 年 07
           其他承诺 的原限售股份。购回股份的价格根据以虚假                   9999-12-31 正常履行
有限公司                                                        月 26 日
                    信息披露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

                    和虚假信息披露日前二十日交易均价孰高为

                    定价依据。其中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前复

                    权计算公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本公司承诺,

                    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北京辰安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2016 年 07
科技股份   其他承诺 司”)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9999-12-31 正常履行
                                                            月 26 日
有限公司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22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

                          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公开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新股。回购股份的价

                          格根据以虚假信息披露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

                          算的发行价格和虚假信息披露日前二十日交

                          易均价孰高为定价依据。其中对发行价格进

                          行调整的前复权计算公式参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本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

                          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陈建华;陈涛;

范维澄;黄全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
义;李敬华;李
                          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
陇清;梁光华;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刘碧龙;路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
涌;吕游;毛青
                          连带的法律责任。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2016 年 07
松;苏国锋;孙   其他承诺                                                           9999-12-31 正常履行
                          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 月 26 日
茂葳;孙占辉;
                          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
王萍;王忠;吴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鹏;薛海鹏;于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
振亭;袁宏永;
                          者损失。"
赵燕来;周大

  庆;周侠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承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辰安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2016 年 07
 科技股份      其他承诺 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9999-12-31 正常履行
                                                                     月 26 日
 有限公司                 律责任。本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

                          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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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将依法公开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新

                      股。回购股份的价格根据以虚假信息披露日

                      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和虚假信息

                      披露日前二十日交易均价孰高为定价依据。

                      其中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前复权计算公式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

                      参考价计算公式。本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

                      申请文件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本公司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承诺本次发行

                      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

                      承诺,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被相关监管部门

                      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清控创业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
                                                                   2016 年 07
投资有限   其他承诺 的原限售股份。购回股份的价格根据以虚假                      9999-12-31 正常履行
                                                                   月 26 日
  公司                信息披露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

                      和虚假信息披露日前二十日交易均价孰高为

                      定价依据。其中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前复

                      权计算公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本公司承诺,

                      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清华控股              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承 2016 年 07
           其他承诺                                                             9999-12-31 正常履行
有限公司              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月 26 日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24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

                                       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购回股份的价格根据以虚假信息披露日

                                       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和虚假信息

                                       披露日前二十日交易均价孰高为定价依据。

                                       其中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前复权计算公式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

                                       参考价计算公式。本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

                                       申请文件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陈建华;陈涛;

               范维澄;黄全

               义;李敬华;李

               陇清;梁光华;

               刘碧龙;路江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涌;吕游;毛青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
                                                                                2016 年 07
               松;苏国锋;孙   其他承诺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9999-12-31 正常履行
                                                                                月 26 日
               茂葳;孙占辉;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

               王萍;王忠;吴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鹏;薛海鹏;于

               振亭;袁宏永;

               赵燕来;周大

                    庆;周侠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不适用
履行完毕的,



                                                                                                              25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877.51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7.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15.8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 至 期
                               募 集 资 金 调整后 本 报 告                                  到 预 定 本 报 告 告期末 是 否 达 行 性 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 更 项                                           末累计 末 投 资
                               承 诺 投 资 投资总 期 投 入                                  可 使 用 期 实 现 累计实 到 预 计 否 发 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 入 金 进 度 (3)
                               总额           额(1)       金额                              状 态 日 的效益   现 的 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一代应急平台软                                                                            2018 年
                                              11,800.               3,545.3
件系列产品开发项       否      11,800.08                    211.3                 30.05% 04 月 30              1,910.5   是          否
                                                  08                        4
目                                                                                          日

                                                                                            2018 年
基于大数据的公共                              11,907.
                       否      11,907.01                   164.84 769.24           6.46% 03 月 31                   0    是          否
安全应用系统项目                                  01
                                                                                            日

人防工程建设、运维                                                                          2018 年
                                              8,000.4               1,072.4
与安全管理平台项       否       8,000.42                   115.67                 13.41% 03 月 31              419.79    是          否
                                                      2                     9
目                                                                                          日

运维服务体系与营                                                                            2018 年
                                                                    1,328.7
销网络扩建完善项       否             8,170    8,170       385.52                 16.26% 04 月 30                   0    是          否
                                                                            8
目                                                                                          日

                                              39,877.               6,715.8                                    2,330.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9,877.51                   877.33                   --           --                      --          --
                                                  51                        5                                       9


                                                                                                                                          26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39,877.            6,715.8                              2,330.2
合计                      --     39,877.51             877.33             --         --          0             --     --
                                                 51                  5                                    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 计 收 益 的 情 况 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569,373.9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目的自筹资金 22,569,373.96 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

先 期 投 入 及 置 换 情 先行投入,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况                    额为 22,569,373.96 元。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北京

                      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6】4408 号。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

                      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用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人民币 2,000 万元)暂时补充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况                    户。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中 2,000 万元,存放于基本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上地支行 11001045300053006765 账户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16-028 ) 已 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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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 金 结 余 的 金 额 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的后续资金支付。公司将暂时闲置的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中关村分

                      行募投资金专户的 6000 万资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募投资金专户的 8000 万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投资金专户的 6000 万资金,总计 20000 万购买民生银行结构
金用途及去向
                      性存款,以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结构性存款期限从 2017 年 1 月 11 日至 2017 年 4 月 11 日。除上述理

                      财资金外,其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六、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

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8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1,431,263.34                 562,098,783.0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740,000.00                2,334,657.98

    应收账款                                                 222,219,044.96                 239,116,623.87

    预付款项                                                  63,607,095.98                  38,440,020.4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0,101,607.94                  14,288,211.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20,887,108.67                 194,750,77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62,043,293.45                       924,670.77

流动资产合计                                                 982,029,414.34                1,051,953,737.6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9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621,334.37                  2,292,766.1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26,512,168.32                128,087,939.66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547,899.38                  8,906,782.30

    开发支出                                   15,602,059.31                 10,158,225.19

    商誉                                          469,402.50                    469,402.50

    长期待摊费用                                  257,777.79                    348,111.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7,434,681.35                  7,195,225.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2,445,323.02                157,458,452.08

资产总计                                     1,144,474,737.36              1,209,412,189.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3,800,000.00                 43,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950,023.90                  6,769,160.25

    应付账款                                   76,407,477.07                 87,115,196.01

    预收款项                                  102,684,811.18                105,967,577.5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3,646,911.31                 22,979,250.68

    应交税费                                    7,367,779.78                 36,947,624.61

                                                                                        30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2,228,545.17                  11,734,359.2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                   11,032,5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74,085,548.41                 325,545,668.3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45,830,791.12                  44,375,948.9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830,791.12                  44,375,948.93

负债合计                     319,916,339.53                 369,921,617.2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0,000,000.00                  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67,654,578.53                 467,654,578.5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02,221.11                     -76,113.36

    专项储备

                                                                       31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盈余公积                                                       12,626,439.25                  12,626,439.2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21,621,498.81                 234,860,220.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81,800,295.48                 795,065,125.34

    少数股东权益                                                   42,758,102.35                  44,425,447.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4,558,397.83                 839,490,572.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44,474,737.36                  1,209,412,189.75


   法定代表人:王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茂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群英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2,462,399.41                474,222,194.5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80,000.00                      180,000.00

    应收账款                                                       155,250,397.75                153,798,284.53

    预付款项                                                        35,342,239.14                 10,117,096.8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6,279,385.44                 23,935,883.22

    存货                                                           125,729,499.73                115,844,206.9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6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735,243,921.47                778,097,666.0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3,299,676.61                 61,926,314.48

    投资性房地产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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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116,114,475.52                117,794,124.9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592,166.60                  4,924,162.59

    开发支出                                         15,602,059.31                 10,158,225.19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77,361.06                    219,444.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05,715.47                  3,258,474.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3,291,454.57                198,280,746.33

资产总计                                            938,535,376.04                976,378,412.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1,800,000.00                 32,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182,831.00                  3,625,508.00

    应付账款                                         92,176,183.29                106,498,334.44

    预收款项                                         88,159,844.58                 92,022,727.84

    应付职工薪酬                                      6,411,535.31                 11,997,036.24

    应交税费                                          4,879,613.63                 14,720,441.55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1,603,876.67                 10,508,104.3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032,5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49,213,884.48                282,404,652.4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33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41,918,556.10                40,552,713.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918,556.10                40,552,713.91

负债合计                            291,132,440.58               322,957,366.3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0,000,000.00                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64,218,780.44               464,218,780.4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32,264.68                   -62,126.88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2,626,439.25                12,626,439.25

    未分配利润                       90,689,980.45                96,637,953.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47,402,935.46               653,421,046.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38,535,376.04               976,378,412.36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8,791,685.68                66,265,467.40

    其中:营业收入                   28,791,685.68                66,265,467.4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6,850,342.73                72,201,834.69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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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营业成本                                   10,700,765.27                 33,116,581.3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33,023.72                    430,064.67

             销售费用                                    9,806,350.23                  7,940,525.84

             管理费用                                   23,350,575.65                 28,618,309.22

             财务费用                                       21,781.43                    951,451.82

             资产减值损失                                2,837,846.43                  1,144,901.8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2,405.90                    -28,636.0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6,431.77                    -33,622.3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936,251.15                  -5,965,003.33

       加:营业外收入                                    3,079,139.70                  9,065,797.1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29,950.94

       减:营业外支出                                      303,087.40                         26.5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160,198.85                  3,100,767.31

       减:所得税费用                                     -239,455.28                    405,870.4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920,743.57                  2,694,896.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238,722.11                 2,838,915.63

       少数股东损益                                      -1,682,021.46                  -144,018.7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431.06                     -4,074.3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6,107.75                      -4,074.39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

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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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6,107.75                        -4,074.39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6,107.75                        -4,074.39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4,676.69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932,174.63                  2,690,822.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3,264,829.86                  2,834,841.2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667,344.77                      -144,018.7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7                             0.0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7                             0.05

         法定代表人:王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茂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群英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6,364,058.86                 51,975,830.84

    减:营业成本                                                            9,547,516.75                 33,177,749.86

           税金及附加                                                         116,102.47                      118,253.94

           销售费用                                                         6,309,535.88                  5,126,726.42

           管理费用                                                        15,106,955.80                 19,908,630.63

           财务费用                                                           -78,694.66                      909,406.28

           资产减值损失                                                     2,520,565.27                  1,195,552.3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7,199.8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637.8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990,722.85                  -8,460,488.66

    加:营业外收入                                                          1,095,510.29                  8,389,034.97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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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29,950.94

       减:营业外支出                                         30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195,212.56                   -71,453.69

       减:所得税费用                                         -247,239.82                  -178,865.2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947,972.74                   107,411.5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0,137.80                      -4,074.39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

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0,137.80                      -4,074.39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0,137.80                      -4,074.39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6,018,110.54                   103,337.1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0,570,710.06               107,563,137.3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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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18,085.37                  2,034,885.7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704,827.51                 20,330,771.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993,622.94                129,928,794.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8,934,791.05                 53,828,754.4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8,013,549.50                 43,007,849.36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863,163.08                 29,731,566.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239,352.08                 36,268,735.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8,050,855.71                162,836,905.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057,232.77                 -32,908,110.7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735,000.00
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419,127.93                      4,986.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6,154,127.93                      4,986.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370,824.17                    582,150.6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75,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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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5,000,000.00                2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8,745,824.17                20,582,150.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2,591,696.24                -20,577,164.4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7,800,000.00                1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800,000.00                1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8,032,500.00                18,3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15,228.34                  1,155,839.1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027,728.34                19,455,839.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7,728.34                 -9,455,839.1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1,331.4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1,835,325.95                -62,941,114.3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0,571,711.61               150,606,821.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8,736,385.66                87,665,707.47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420,854.09                23,486,347.37

    收到的税费返还                                     40,533.64                 1,737,559.2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75,983.68                23,303,587.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937,371.41                48,527,494.1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0,933,886.79                34,263,576.5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8,708,933.15                21,740,504.5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836,255.84                14,926,480.78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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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303,587.99                 29,912,408.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782,663.77                100,842,970.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845,292.36                 -52,315,476.4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735,000.00
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7,419,127.9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154,127.9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873,607.97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75,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6,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9,248,607.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1,094,480.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800,000.00                 1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800,000.00                 1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032,500.00                 1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06,518.67                   1,116,960.2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919,018.67                 19,116,960.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19,018.67                 -9,116,960.2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395.9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2,057,395.10                 -61,432,436.6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3,736,682.15                 120,970,043.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1,679,287.05                 59,537,606.44




                                                                                                   40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忠
                                                      2017 年 4 月 25 日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