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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辰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8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等适用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就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公司不
存在《试点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的情形。

    二、《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提高员工的凝聚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情形。

    据此,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
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独立董事:李百兴、卢远瞩、尹月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