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对辰安科技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 意见: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55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辰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1.9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38,4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37,404,622.6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为 400,995,377.40 元,考虑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 2,220,277.40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398,775,1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7 月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会验字[2016]4210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9,877.5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0,441.23 其中:2018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17,367.10 募集资金余额 9,436.28 加:利息收入 1,165.60 1 减:手续费用 2.10 减:闲散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 减:闲散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6,599.78 注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 4,000 万元(含人民币 4,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 金 中 4,000 万 元 , 存 放 于 基 本 户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上 地 支 行 11001045300053006765 账户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相关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实行专户存款,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共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以上四家银行各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 存储专户,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日余额 方式 2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日余额 方式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02303800012227592 80,004,200.00 11,074,931.98 司上地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 11050188360000000558 119,070,100.00 15,883,718.28 注1 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98067020 81,700,000.00 17,155,906.28 限公司北京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05751410702 118,000,800.00 21,883,220.88 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合计 -- 398,775,100.00 65,997,777.42 -- 注 1: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5,997,777.42 元,加上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4,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 105,997,777.42 元,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二、(四).1”中募投项目尚未使用金额 94,362,751.27 元,差异金额为 11,635,026.15 元, 差异原因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银行手续费影响金额为 11,635,026.15 元。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新一代应急平台软件系列产品开发项 目”、“基于大数据的公共安全应用系统项目”、“人防工程建设、运维与安全管理 平台项目”、“运维服务体系与营销网络扩建完善项目”四个项目的投资。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 况对照表如下: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编制单位: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39,877.5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367.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441.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截止报告期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投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末累计实现 是否发生重 向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变更) (2) (2)/(1) 态日期 的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一代应急平台软件系列产 2019 年 07 月 否 11,800.08 11,800.08 3,578.91 9,069.72 76.86% 3,846.74 10,381.3 否 否 品开发项目 18 日 基于大数据的公共安全应用 2019 年 07 月 否 11,907.01 11,907.01 6,842.76 9,309.38 78.18% 3,488.82 3,827.46 否 否 系统项目 18 日 4 人防工程建设、运维与安全管 2019 年 07 月 否 8,000.42 8,000.42 4,137.33 6,370.58 79.63% 2,200.12 2,963.4 否 否 理平台项目 18 日 运维服务体系与营销网络扩 2019 年 07 月 否 8,170 8,170 2,808.1 5,691.55 69.66% 否 否 建完善项目 18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9,877.51 39,877.51 17,367.1 30,441.23 -- -- 9,535.68 17,172.16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合计 -- 39,877.51 39,877.51 17,367.1 30,441.23 -- -- 9,535.68 17,172.1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22,569,373.9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569,373.96 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2,569,373.96 元。已由华普天健会计 及置换情况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6]4408 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人民币 4,000 动资金情况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中 4,000 万元,存放于基本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11001045300053006765 账户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5,997,777.42 元,加上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 105,997,777.42 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与募投项目尚未使用金额 94,362,751.27 元,差异金额为 11,635,026.15 元,差异原因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银行手续费影响金额为 11,635,026.15 去向 元。 6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569,373.9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569,373.96 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2,569,373.96 元。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6]4408 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人民币 4,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中 4,000 万元,存放于基 本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11001045300053006765 账户中,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投资完成,不存在节 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8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05,997,777.42 元,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40,000,000.00 元,截至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 65,997,777.42 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承诺投资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辰安科技 2018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1665 号),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辰安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 反映了辰安科技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列席会议 等多种方式,对辰安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 金使用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中介机构 相关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辰安科技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9 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0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千山 单增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