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 职 业 字 [2023 ]2733 9 号 目 录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3]27339 号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北京辰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辰安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北 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 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辰安科技编制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辰安科技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辰安科技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 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辰安科技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3]27339 号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袁刚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淇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闫丽娜 2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 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6 号文)核准, 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89,834 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17,3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966.98 万元,募集资金金额为 16,333.02 万元,考虑发行费用 的进项税额 58.02 万元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金额为 16,275.00 万元。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1,116.1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158.89 万元。 1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3 月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验字 [2019]258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 目 10,127.13 万元,其中,2022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016.12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5,294.49 万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余额为 3,294.49 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及扣除的银行手续费净额 262.73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4 日连同独立财 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共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开立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1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 公司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大立安”)负责组织实施,为了更高 效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由科大立安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智慧消防一体化 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科大立安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连同独立财务 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科大立安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 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50188360000002706 15,158.89 1,201.58 注1 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58030078801200000626 2,092.91 注2 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 合计 -- 15,158.89 3,294.49 -- 注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及利息余额 3,201.58 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人 民币 2,000.00 万元,截至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 1,201.58 万元。 注 2:①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6,000.00 万元向科大立安增资,科大立安将增资款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黄山路支行,用于实施“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 ②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6,000.00 万元向科大立安增资,科大立安将增资款存放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用于实施“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及利息余额 2,092.91 万元,截至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的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 2,092.91 万元。 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 款项共计人民币 12,268.24 万元。其中,用于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支出 10,127.13 万 元、支付发行费用及中介机构费用 2,141.11 万元。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 万 元(含人民币 4,5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含人民币 2,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议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人民币 2,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议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中 2,000.00 万元,存放于基本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11001045300053006765 账户中,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 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公 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 进行延期,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1 年 10 月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是 2020 年以来,受宏观环境影响致募投项目部分基础设施性建设工作顺延,整体进度放缓, 同时,市场环境亦逐渐发生变化,需提升自身产品与服务的技术鲜明性以扩大竞争实力。为保 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作用,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 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研究,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 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6 附件 1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3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16.1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127.1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 否 15,158.89 15,158.89 3,016.12 10,127.13 66.81% 不适用 3,168.71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15,158.89 15,158.89 3,016.12 10,127.1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7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9 年 6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445.00 万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445.00 万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9 年 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月 31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445.00 万元。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6235 号。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人民币 2,000.00 万元)暂时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中 2,000.00 万元, 存放于基本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11001045300053006765 账户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以上议案相关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投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万元。其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7,3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966.9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6,333.02 万元,考虑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 58.02 万元后,募集 资金金额为 16,275.00 万元。支付中介服务费 1,116.11 万元后,实际用于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5,158.89 万元。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