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安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梅)2023-04-26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于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2
年度的工作中,定期检查并了解了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
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
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各项议案。2022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
事会 10 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准时出席了任职期间全部董事会会议(现
场或通讯表决),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2 年度本人出席 4 次股东大会。
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
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
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发表独立
序
日期 会议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的类
号
型
关于公司聘任总裁 同意
2022 年 3 月 11 第三届董事会
1 关于公司拟与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
日 第三十次会议 同意
设立联合研究院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1
2 第三十一次会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
日
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同意
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同意
3 第三十二次会
日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
议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或使用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
提供担保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同意
金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同意
关于公司涉及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同意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关于公司拟与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
4 第三十三次会 同意
日 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
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2 年 7 月 5
5 第三十四次会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日 同意
议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同意
2022 年 7 月 22 第四届董事会
6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第一次会议
2022 年 8 月 10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7 同意
日 第二次会议 项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同意
情况
2022 年 8 月 29 第四届董事会
8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日 第三次会议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 同意
说明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
职期间截止至 2022 年 7 月 22 日)。2022 年,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
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
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作为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作为
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并与其他委员共同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对现有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规模、人选提出建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本人按照规定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监督公司薪酬
政策执行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等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
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现场调查,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关注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
治理、经营管理情况。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信息披露
本人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2、经营管理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运用个人的专
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
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与学习
2022 年,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培养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股东权益的意识。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梅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