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博讯: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7-11
证券代码:300531 证券简称:优博讯 公告编号:2018-053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三)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
大厦 36 楼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7 月 10 日—2018 年 7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8 年 7 月 10 日下午 15:00—2018 年 7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 GUO SONG 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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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67,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45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55,154,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6982%。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3人,代表股份10,512,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4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
28,90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32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18,39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6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3人,代表股份10,512,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46%。
2、公司股东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席了现场会议,其持有公
司股份140,04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0175%,但其作为本次会议审议
议案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券商代表及1位中小投资者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667,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0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
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周江昊律师、李婷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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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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