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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5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获得并审阅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佳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
博科技”)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就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的方案及拟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交易的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2、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规模,增强公司的持续盈
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
市。
    综上,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先达                高海军                 郭雳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