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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3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8-12-15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
                            第 3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名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优博讯                  证券代码              300531
  购买资产类型                      完整经营性资产 ■      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陈建辉、吴珠杨、施唯平、胡琳、
                       北京建环创享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李菁、银川君度尚左股权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申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春华、李晓波、仇
       交易对方        海妹、丰德香、许诺、魏方、谭玎、郑小春、许慧、张仙、刘晓丽、叶丽君、侯
                       济发、黄加南、杜欣、王小莉、李玥媚、蒋瑞妮
                       2、配套融资认购方:包括深圳市博通思创咨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5 名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
交易对方是否为上
                           是 □      否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是 ■       否 □
市公司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控制权是                                    交易完成后是否触发要
                           是 □      否 ■                                   是 □       否 ■
    否变更                                                约收购义务
                           优博讯拟向陈建辉等 26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佳博科技
                       100%股权,交易金额初步拟定为 81,500 万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陈建辉等 26 名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的方式购买其
                       持有的佳博科技股权,股份支付对价合计 48,900 万元,占本次交易总对价的 60%,
       方案简介        现金对价合计 32,600 万元,占本次交易总对价的 4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将持有佳博科技 100%的股权。
                           同时,优博讯拟向包括深圳市博通思创咨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5 名符合
                       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5,000 万元,募集配套
                       资金用途为支付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核查意见
序号        核查事项                                                             备注与说明
                                                             是       否
一、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
            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
                                                             是
            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1.1
            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
                                                             是
            争,增强独立性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
                                                             是
            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2
            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不适用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是否专项核查确认



                                                1
         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
         事项的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          不适用
         易予以消除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是否为权属清
  1.3    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     是
         属转移手续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
  1.4                                                   是
         九条的规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2.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
 2.1.1   地点、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证号码与实际情况     是
         是否相符
 2.1.2   交易对方是否无影响其存续的因素                 是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是否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2.1.3                                                  是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或者护照
         交易对方阐述的历史沿革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1.4                                                  是
         不存在任何虚假披露
  2.2    交易对方的控制权结构
         交易对方披露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是否全面、完整、
 2.2.1                                                  是
         真实
         如交易对方成立不足一年或没有开展实际业务,
 2.2.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是
         的情况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及其他管理人的
 2.2.3                                                  是
         基本情况
  2.3    交易对方的实力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从事的主要业务、行业经验、
 2.3.1                                                  是
         经营成果及在行业中的地位
 2.3.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是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
 2.3.3                                                  是
         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等
  2.4    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
         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实际控
         制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     是
 2.4.1   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
         交易对方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
                                                        是
         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行政处罚
 2.4.2   交易对方是否未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是

                                           2
           如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合规运作
           情况,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不适用
           等问题
 2.4.3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是
  2.5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2.5.1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
           交易对方是否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
 2.5.2                                                    是
           理人员的情况
           交易对方是否承诺在限定期限内不以任何形式转
  2.6                                                     是
           让其所持股份
  2.7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为他人代为持有股份的情形     是
三、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所购买资产的情况
           购买资产所属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范
                                                          是
           围
  3.1
           若不属于,是否不存在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
                                                               不适用
           因素
  3.2      购买资产的经营状况
           购买的资产及业务在最近 3 年内是否有确定的持
 3.2.1                                                    是
           续经营记录
           交易对方披露的取得并经营该项资产或业务的时
 3.2.2                                                    是
           间是否真实
 3.2.3     购买资产最近 3 年是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是
  3.3      购买资产的财务状况
 3.3.1     该项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是
           收入和利润中是否不包含较大比例(如 30%以上)
 3.3.2                                                    是
           的非经常性损益
           是否不涉及将导致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增加且数额
 3.3.3                                                    是
           较大的异常应收或应付账款
           交易完成后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的负债比例过大
 3.3.4     (如超过 70%),属于特殊行业的应在备注中说     是
           明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将承担重大担保
 3.3.5                                                    是
           或其他连带责任,以及其他或有风险
           相关资产或业务是否不存在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
 3.3.6                                                    是
           载;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4      购买资产的权属状况
 3.4.1     如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3.4.1.1   权属是否清晰                                        不适用



                                              3
          是否已经办理了相应的权属证明,包括相关资产
3.4.1.2   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         不适用
          或其他权益的权属证明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前述资产是否不存在政
                                                             不适用
          策障碍、抵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
3.4.1.3
          是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
                                                             不适用
          重大风险
          该资产正常运营所需要的人员、技术以及采购、
3.4.1.4                                                      不适用
          营销体系等是否一并购入
          如为完整经营性资产(包括股权或其他可独立核
3.4.2
          算会计主体的经营性资产)
          交易对方是否合法拥有该项权益类资产的全部权
3.4.2.1                                                 是
          利
          该项权益性资产对应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
3.4.2.2                                                 是
          属是否清晰
          与该项权益类资产相关的公司发起人是否不存在
3.4.2.3                                                 是
          有出资不实或其他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是
3.4.2.4   否已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有证据表明,该股         不适用
          东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对应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是
3.4.2.5
          是否已办理相应的产权证书                      是
          该项资产(包括该股权所对应的资产)是否无权
                                                        是
          利负担,如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
3.4.3
          是否无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者被采取强制保全
                                                        是
          措施的情形
          是否不存在导致该资产受到第三方请求或政府主
                                                        是
3.4.4     管部门处罚的事实
          是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          是
          相关公司章程中是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
3.4.5                                                   是
          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相关资产是否在最近 3 年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
                                                        是
          易
          相关资产的评估或者交易价格与本次评估价格相
                                                        是
3.4.6     比是否存在差异
          如有差异是否已进行合理性分析                  是
          相关资产是否在最近 3 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易
                                                        是
          是否在报告书中如实披露
 3.5      资产的独立性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或业务的经营独立性,是否
3.5.1     未因受到合同、协议或相关安排约束,如特许经    是
          营权、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而具有不确定性
                                            4
         注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是否直接参与其经营
 3.5.2                                                  是
         管理,或做出适当安排以保证其正常经营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以与主业无关资
  3.6                                                   是
         产或低效资产偿还其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的情况
         涉及购买境外资产的,是否对相关资产进行核查,
         如委托境外中介机构协助核查,则在备注中予以
  3.7                                                        不适用
         说明(在境外中介机构同意的情况下,有关上述
         内容的核查,可援引境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意见)
         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不存在可能导
         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     是
  3.8
         对价的风险
         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                     是
  3.9    拟在重组后发行新股或债券时连续计算业绩的
         购买资产的资产和业务是否独立完整,且在最近
 3.9.1                                                       不适用
         两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购买资产是否在进入上市公司前已在同一实际控
 3.9.2                                                       不适用
         制人之下持续经营两年以上
         购买资产在进入上市公司之前是否实行独立核
 3.9.3   算,或者虽未独立核算,但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          不适用
         收入、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否能够清晰划分
         上市公司与该经营实体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不适用
         签订聘用合同或者采取其他方式确定聘用关系
 3.9.4
         是否就该经营实体在交易完成后的持续经营和管
                                                             不适用
         理作出恰当安排
         交易标的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是否与上市
                                                        是
         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3.10
         存在较大差异按规定须进行变更的,是否未对交
                                                             不适用
         易标的的利润产生影响
         购买资产的主要产品工艺与技术是否不属于政策
  3.11                                                  是
         明确限制或淘汰的落后产能与工艺技术
  3.12   购买资产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     是
四、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4.1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定价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定价是否不低于董事会就定
 4.1.1                                                  是
         向发行做出决议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0%
         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上市公司股票是否不存在交
 4.1.2                                                  是
         易异常的情况
         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如以评估值为基准
  4.2
         确定
         对整体资产评估时,是否对不同资产采取了不同
 4.2.1                                                  是
         评估方法


                                           5
         评估方法的选用是否适当                        是
 4.2.2   评估方法是否与评估目的相适应                  是
 4.2.3   是否充分考虑了相关资产的盈利能力              是
 4.2.4   是否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得出评估结果        是
         评估的假设前提是否合理                        是
         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产品价格、销售
 4.2.5
         量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是否合理,特别是交易标    是
         的为无形资产时
         被评估的资产权属是否明确,包括权益类资产对
 4.2.6                                                 是
         应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属
         是否不存在因评估增值导致商誉减值而对公司利
 4.2.7                                                 是
         润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是否不存在评估增值幅度较大,可能导致上市公
 4.2.8                                                 是
         司每年承担巨额减值测试造成的费用
         与市场同类资产相比,本次资产交易定价是否公
  4.3                                                  是
         允、合理
         是否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的定价与最近 3 年的评
  4.4                                                  是
         估及交易定价进行了比较性分析
五、定向发行须获得的相关批准
  5.1    程序的合法性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是否已就本次定向发行事项
 5.1.1                                                 是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和报备、审批、披露程序
         履行各项程序的过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5.1.2                                                 是
         规则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
         定向发行方案是否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         上市公司尚未召开股东
 5.1.3
         股东表决通过                                       大会
         定向发行后,是否未导致公司涉及特许领域或其
                                                       是
         他限制经营类领域
  5.2    如存在前述问题,是否符合现阶段国家产业发展
         政策或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应特别关注                不适用
         国家对行业准入有明确规定的领域
         本次定向发行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是
         化
  5.3
         如发生变化,交易对方是否按照《上市公司收购
                                                                   不适用
         管理办法》履行公告、报告义务
         本次定向发行是否未导致交易对方触发要约收购
                                                       是
         义务
  5.4
         如是,交易对方是否拟申请豁免                              不适用
         股东大会是否已同意豁免其要约义务                          不适用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6
6.1     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后,是否符合上市条件           是
        如果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变更了主营业务,该变更
                                                                        不适用
        是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6.2     如果未变更主营业务,定向发行的目的与公司战
                                                       是
        略发展目标是否一致
        是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是
6.3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盈
6.3.1                                                  是
        利能力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是否不为现金
        或流动资产,或主要资产的经营是否具有不确定
6.3.2   性,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是
        (例如主要资产是上市公司不能控制经营的股权
        投资、债权投资等)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具有确定的资产及业
6.3.3   务,该等资产或业务是否未受到合同、协议或相     是
        关安排约束,从而具有确定性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需要取得相应领域
                                                       是
        的特许或其他许可资格
6.3.4
        上市公司获取新的许可资格是否不存在重大不确
                                                                        不适用
        定性
        本次交易设置的条件(包括支付资金、交付资产、
        交易方式)是否未导致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带
6.3.5   有重大不确定性(如约定公司不能保留上市地位     是
        时交易将中止执行并返还原状等),对上市公司
        持续经营有负面影响或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各种假设是否具有现实性                      不适用
6.3.6
        盈利预测是否可实现                                              不适用
        如未提供盈利预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是否充分
                                                                 更详细之分析拟于重组
6.3.7   反映本次重组后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持续经营          否
                                                                     报告书中披露
        能力和存在的问题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
6.3.8   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的,相关补偿安     是
        排是否可行、合理
6.4     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的影响
        相关资产是否整体进入上市公司                   是
        上市公司是否有控制权                           是
6.4.1
        在采购、生产、销售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是否保持
                                                       是
        独立




                                          7
         关联交易收入及相应利润在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
 6.4.2   中所占比重是否不超过 30%,未影响公司经营的     是
         独立性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是否包括生产经营所必需的
                                                        是
         无形资产(如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等)
 6.4.3   上市公司是否已取得业务经营所需的全部许可、
         批准和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     是
         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6.4.4   是否需要向第三方缴纳无形资产使用费                  否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交易对方及其
 6.4.5   关联方通过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增加上市公     是
         司风险的情形
  6.5    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潜在控股股东是否与上市公
 6.5.1   司保持独立,是否不存在通过控制权转移而对上     是
         市公司现有资产的稳定性构成威胁
         定向发行后,是否能够做到上市公司人员、财务、
 6.5.2   资产完整,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   是
         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是否能够做到与控股股东分
 6.5.3                                                  是
         开
         如短期内难以完全做到,是否已做出合理的过渡性
 6.5.4                                                            不适用
         安排
         定向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
                                                        是
 6.5.5   之间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如有,是否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不适用
         定向发行后,是否不存在出现因环境保护、知识
         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发生
 6.5.6                                                  是
         纠纷的情况;如存在,在备注中说明对上市公司
         的影响
七、相关事宜
         各专业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法
  7.1                                                   是
         律顾问是否由上市公司聘请(具体情况在备注栏
         中列明)
         相关当事人是否已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是
         履行了报告和公告义务
  7.2    相关信息是否未出现提前泄露的情形               是
         相关当事人是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
                                                        是
         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出具过相
  7.3                                                   是
         关承诺
                                              8
         是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的情形                是
         如该等承诺未履行是否对本次收购不构成影响                         不适用
  7.4    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核查情况
         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是否未出现异常波
 7.4.1                                                 是
         动
         是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7.4.2                                                 是
         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是否不存在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7.4.3                                                 是
         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是否不存在参与本次定向发行的各中介机构(包
         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
 7.4.4                                                 是
         评估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内幕
         交易的嫌疑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的承诺
                                                       是
         或声明是否涵盖其应当作出承诺的范围
  7.5
         是否表明其已经履行了其应负的诚信义务          是
         是否不需要其对承诺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补充        是
         定向发行报告书是否充分披露了定向发行后的经
         营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政策          否     重组报告书尚未披露
  7.6
         风险及其他风险
         风险对策和此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不适用
                          尽职调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结论性意见
    尽职调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包括:
    (1)上市公司拟购买标的资产的权属、业务资质及主要资产情况;
    (2)上市公司拟购买标的资产的财务情况;
    (3)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
    (4)交易对方关于标的资产未来的利润承诺及补偿措施;
    (5)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如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等。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相关尽职调查涉及事项较为全面,重点关注了与本次方案有关的重要
事项,合理确定有关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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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 3 号——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魏   赛           陈炘锴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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