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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18-12-15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博讯”或“公司”)拟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佳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博科技”)100%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佳博科技 100%的股权,对于标的资产和本次交易所
涉及的相关报批事宜,已在本次交易预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作出特别提示。
    2、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
的情形,也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重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可能导
致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
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签章页)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