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博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03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获得并审阅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与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预案(修订稿)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
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
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
市。
综上,我们同意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先达 高海军 郭雳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8 日